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送出日期: 2024 年 7 月 17 日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12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2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民生加银鑫
公告依据
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7 月 9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24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
截止基准日基 民币元)
金的相关指标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单
位:人民币元)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额) 0.378
注:1、根据《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
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
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7 月 18 日
除息日 2024 年 7 月 1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7 月 19 日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
分红对象
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24 年 7 月 18 日除息后的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数,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起到各销售机构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财税[2002]128 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知》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 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机构网
点办理变更手续。
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益,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 10 元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
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执行。
查询。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
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