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招商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
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招商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于招商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有关事项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6
月17日,投票时间为自2024年6月17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17:00止(投票表决
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的基金总份额为1,772,811.00份。经统
计,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003,251.00份,占权
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6.59%,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1,003,251.00份,
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
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招
商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根据《招商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30,000.00
公证费 10,000.00
合计 40,0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招商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
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4年7月16
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自2024年7月17日起生效,投资者可在规定媒介及本基
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mfchina.com)查阅本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自2024年7月17日起,招商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正式变更为招商中证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0-3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投资者持有原招商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转为招商中证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0-3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的,相应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从原招商中证政策性金融债3-5年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日开始计算。
招商中证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0-3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
合同生效日(2024年7月17日)进入调仓期,调仓期内基金停牌、暂停办理申购
赎回。招商中证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0-3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复牌并开始办理申购赎回,详见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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