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权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投票表决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16 日 9:00 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 17:00 止。
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高朋律
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
证。
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共计 691,603.11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1,249,483.78 份的 55.35%,
达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00%,达到参
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议案获得通过。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持续运作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
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备查文件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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