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为摩根纳斯达克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申万宏源”)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签
订了基金销售代理协议,现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新增申万宏源和申万宏源西部
为摩根纳斯达克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份额(A 类份额代
码:019172;C 类份额代码:019173)的代销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开展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等相关业务。
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上述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有关摩根纳斯达克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份额(A 类
份额代码:019172;C 类份额代码:019173)销售的具体事宜请仔细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400-889-4888
公司网址:am.jpmorgan.com/cn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