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7 月 22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7 月 23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浙商兴盛一年定开债券型发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12604
起式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25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封闭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期为 1 年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基金经理 赵柳燕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 年 7 月 6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基金经理 何康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9 年 7 月 16 日
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自然日),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从其规定。
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在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
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
资”了解详细情况。
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目标
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
投资范围
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
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封闭期内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类属
配置与个券选择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以及证券公司短期公
司债券投资策略等部分。
主要投资策略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
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
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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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0,000 0.5% -
申购费 1,000,000<=M<2,000,000 0.3% -
(前收费) 2,000,000<=M<5,000,000 0.2% -
计入基金财产的
N<7 日 1.5%
比例 100%
赎回费 计入基金财产的
比例 25%
注:
申购费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 用 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别
管理费 0.3%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8% 基金托管人
审 计 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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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披
露费
注:①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②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③基金合同生效后与本基金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
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
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39%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
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
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特定的
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定的风险:
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
存在着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作日至开放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基金投资不受此比例限制),因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而面临固定收
益类资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个券风险;
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特定机构投资
者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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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
《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本产品资料概要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如上图所示。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
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浙商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zsfund.com/][客服电话:400-067-9908]
《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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