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涪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25日
基金名称 南方涪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涪利定开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0054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4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涪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涪利定期开放债
公告依据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7月29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7月2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7月2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7月29日
注: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 其中:2024年7
月29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2024年7月29日(含该日)至2024年8月
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该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次日)至3个月
后的对日的期间。 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一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
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投资人可以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
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 其中:2024年7月29
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2024年7月29日(含该日)至2024年8月2日
(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本基金自2024年8月3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
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提前结束或延长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期限。 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
定媒介上公告。
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
规定;
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
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
M≥500万 每笔1,000元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对申购费用实施优惠。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
(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则
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申请。 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准进行计算;
立;
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 具体如下表所示:
份额持有期间 赎回费率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少于7日) 1.5%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多于或等于7日) 0.1%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持有一个封闭期以上(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 0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 其中赎回持有时间少于7日的份额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
(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
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
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准进行计算;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
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
款处理。
一、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
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
费;
天)
转换费率
转换金额(M)
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本基金 M〈100万 1.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 (少于7
日) :1.5%
转 100万≤M〈500万 0.7%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 (多
南方价值A 500万≤M〈1000万 0.58%* 于或等于7日):0.1%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持有一
个封闭期以上(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
M≥1000万 0 0
份额持有时间(N):
南方价值A N〈7天:1.5%;
转 一一 0 7天≤N〈1年:0.5%;
本基金 1年≤N<2年:0.3%;
N≥2年: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 (少于7
日) :1.5%
本基金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 (多
转 一一 0 于或等于7日):0.1%
南方现金A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持有一
个封闭期以上(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
M<100万 0.8%
南方现金A
转 100万≤M<500万 0.5% 0
本基金
M≥500万 每笔1,000元
注*: 对于该档金额的转换,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本着有利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6%-0.02%=0.58%)。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二、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某投资人持有本基金满一个封闭期并在开放期将10万份本基金份额转为南方价值基金A,假
设转换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170元,转入基金南方价值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85元,对应赎回
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1%,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0×1.0170=101,7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0元
补差费=(101,700.00-0)/(1+1%)×1%=1,006.93元
转换费用=0+1,006.93=1,006.93元
转入金额=101,700.00-1,006.93=100,693.07元
转入份额=100,693.07/1.285=78,360.36份
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 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
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法,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 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
转换的成交情况;
予以公告。 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构安排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和业务规则,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本基金代销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涪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涪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9-8899)。
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