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
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
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
聚热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的网下申购。力聚
热能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
金托管人。本次发行价格为 40 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
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
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力聚热能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发布的《浙江力聚
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基金获配信
息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股) (元)
华泰柏瑞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91 39640.00
华泰柏瑞中证中央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991 39640.00
金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