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银招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中银招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或“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中银招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招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招盈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代码: A 类: 017021、C 类: 0170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 “基金备案”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截至 2024 年 7 月 25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3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的情形。
若截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赎回等业务。
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
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了解
相关情况。
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
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
件, 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
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