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兴银稳益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兴银稳益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兴银稳益30天持有
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兴银稳益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
况
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准),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2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
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总数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故未达到法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00元,律师费20,000.00元,合
计30,000.0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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