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部利得天添富货币市场基金调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
同等法律文件相应条款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7 月 30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西部利得天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要求,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1 日起调低西部利得天添富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同时根据法律法规修改表述,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
本信息。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本基金管理费率
本基金管理费率由原 0.33%/年,调低至 0.18%/年。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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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前言 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 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基金法》”)、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流动性规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 性规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律法规。
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对银行
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构
《业务规则》
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
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 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投资人共同遵守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 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规定互联网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 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等媒介 媒介
第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金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体
合同 南路 799 号 11 层 02、03 单元 路 276 号 901 室-908 室
当事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万元 注册资本:叁亿柒仟万元
人及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权利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义务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注册资本:17,170,411,366 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19,405,918,198 元
第十 五、业绩比较基准 五、业绩比较基准
二部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证券市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证券市
分基 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 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
金的 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 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
投资 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
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 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下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 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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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比较基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 比较基准须及时公告,而无须基金份额持
公告,而无须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方式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的 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0.1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第十 如下: 下:
五部 H=E×0.33%÷当年天数 H=E×0.18%÷当年天数
分基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金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用与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税收 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 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 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
延。 延。
第十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七部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分基 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 管人相互独立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金的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
会计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与审
计
第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部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分基 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金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
信息 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 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
披露 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 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
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九部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
分基 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金合 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 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的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 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
变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 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更、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 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终止 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 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与基 国证监会备案。
金财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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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清算 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 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 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
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 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
作人员。 作人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
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
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 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
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 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
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注:
(1)基金合同中“指定媒介”“指定报刊”
、“指定网站”的同类修改不一一列示。
(2)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次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或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700-7818)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
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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