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计票日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
金代码:159821,场内简称:BOCI 创业板 ETF)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4 年
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
的议案》,具体安排详见 2024 年 5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及中银国际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funds.com)发布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通讯开会方式二次召开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本基金将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计票之日(即 2024 年 8 月 1 日)开市起停牌并暂停申购业务,如本次大会
议案获得通过,本基金不再复牌且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并于决议生效并公
告后的下一工作日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申请办理基金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如本次大会议案未获通
过,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复牌及恢复申购业务时间。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956026 /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选择 6 公募基金业务
转人工)
网址:www.bocifunds.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
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
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