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鸿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华商鸿益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华商鸿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商鸿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降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
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4 日,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
自 2024 年 7 月 5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 17:00 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计票时间为
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 299,948,025.49 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60.92%,达到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
商鸿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
决。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 299,948,025.49 份,表
决结果为:299,948,025.49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
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 100%,达到参加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
,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商鸿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 万元,律师费 2 万元,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2024 年 7 月 31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发布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
通讯方式召开华商鸿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
于华商鸿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降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本次会议议案及《关于华商鸿益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降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方案说明书》(以下简称“方案说明书”),本
基金相关安排如下:
本基金修改后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 1.5%
赎回费用由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
有基金份额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本次会议议案及方案说明书,修改后的
赎回费率将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根据上述修改进行相应调整,届时本公司
将公告。
四、备查文件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公证书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