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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澳新目标混合A,信澳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C: 关于信澳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03 13: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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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信澳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
          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使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更好的反映本基金
的投资策略,更科学合理地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信
澳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
有关约定,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8 月 5
日起调整信澳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本基金原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
收益率×50%”,现变更为“中债-利差驱动股债稳健指数×95%+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税后)×5%”。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基金的基金
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
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内容如下:
  对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
率×50%
实际情况编制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业绩表现,
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业内也普遍采用。因此,沪深 300 指数是衡量
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
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调整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利差驱动股债稳健指数×95%+银行活期存
款利率(税后)×5%
  中债-利差驱动股债稳健指数隶属于中债多资产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包含
利率债、信用债以及 A 股等市场代表性资产,基于历史的股票动量、期限利差、
股债性价比、市场热度、债券动量等信号进行规则判断并确定资产权重,实现股
债动态配置,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因此,中债-利差驱动股债稳健
指数是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
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规定媒介。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基金合同的内容进行更新并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重要提示
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信达澳亚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118/0755-83160160
  信达澳亚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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