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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06 10: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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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
            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同时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8 月 6 日起调整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以下
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即自 2024 年 8 月 6 日起,单
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
(人民币)
    (005698)的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
申请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美元现汇)(019447)或华夏全球科技先
锋混合(QDII)(美元现钞)(019448)的金额分别均应不超过 700 美元,如申
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
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各销售
币种的业务开放状态遵循其各自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
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
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
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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