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南方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8 日
南方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南方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名称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沪深 300ETF
基金主代码 15992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2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
公告依据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7 月 31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 1,211,737,270.07
位:人民币元)
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7400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第 1 次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分红
注:①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
增长率达到 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②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③本基金场内简称为沪深 300ETF 南方。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8 月 12 日
除息日 2024 年 8 月 1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8 月 14 日
权益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红对象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
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南方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场外实物申购以及赎回业务,并将于权益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4 年 8 月 13 日)起恢复办
理上述业务。
卖出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