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4 年 8 月 9 日
基金名称 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惠金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3024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
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
合同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
日)3 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的第一个封
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3 个月后的对应日前
一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基金运作方式
起至 3 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
应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
作日。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
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
日)五个工作日。
本次基金开放期为 2024 年 9 月 2 日(含)至 2024 年 9 月 6
日(含)。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1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
《平安
公告依据 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惠
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2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2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简称 平安惠金定开债 A 平安惠金定开债 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03024 006717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是 是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
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
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
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
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
日)五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次开放期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 日(含)至 2024 年 9 月 6 日(含),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
及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
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
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
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 视为无效申请。
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受限制。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50,000 元(含
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20,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
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申购、追加申购最低起点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
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 万元 0.8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式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理人届时公告; 部分代销机构如实行优惠费率, 请投资人参见代销机构公告。
在开放期间, 发生下列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
面影响, 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
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
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
(3)、
(5)、
(6)、
(8)、
(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
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购业务的办理, 且开放期间可以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延长。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账户最
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 投资者全额赎回或转换转出时不受上述限制。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赎回的,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账
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 投资者全额赎回或转换转出时不受上述限制。
本基金同笔申购在同一开放期内赎回的,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的赎回费,对
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0.2%的赎回费,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针对其他情形不收取赎回
费用。
赎回时份额持有 7 天以内的,收取 1.5%的赎回费;持有 7 天以上(含 7 天),30 天以内的,收取 0.1%
的赎回费; 赎回时份额持有满 30 天以上(含 30 天)的,
赎回费为 0。所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式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在开放期间, 发生下列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
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基金管
理人可对赎回款项进行延缓支付。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
理并公告, 且开放期间可以按暂停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
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的
差异情况而定。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
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 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作为转换基金时, 具体转换费率举例如下:
A、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时
例 1、某投资人 N 日持有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10,000 份,持有期
为三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0%),拟于 N 日转换为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假设 N 日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50 元,
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 则: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
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0.80%,因此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即费
用为 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57.50+0=57.50 元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00×1.150-57.50)÷1.0500=10897.62 份
B、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时
例 2、某投资人 N 日持有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10,000 份,持有期
为三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0%),拟于 N 日转换为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
金份额,假设 N 日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50 元,
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 则: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
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0,因此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57.50+0=57.50 元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00×1.150-57.50)÷1.0500=10897.62 份
C、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
例 3、某投资人 N 日持有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10,000 份,持有期
为三个月(开放期,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拟于 N 日转换为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A 类份额,假设 N 日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平安睿
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50 元, 则: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0 元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0500-0=10500.00
元
对应转换基金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 1.5%,平安惠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0.8%。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
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0500.00×1.5%÷(1+1.5%)-10500.00×0.8%÷(1+0.8%)=71.84 元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71.84=71.84 元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00×1.0500-71.84)÷1.150=9067.97 份
D、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
例 4、某投资人 N 日持有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10,000 份,持有期
为三个月(开放期,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拟于 N 日转换为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A 类份额,假设 N 日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平安睿
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50 元, 则: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0 元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0500-0=10500.00
元
对应转换基金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 1.5%,平安惠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为 0。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
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0500.00×1.5%÷(1+1.5%)-10500.00×0÷(1+0)=155.17 元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155.17=155.17 元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00×1.0500-155.17)÷1.150=8995.50 份
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的,在计算申购补差费时,将享受一定的申购费优惠,具
体详见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说明。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 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基金代码 005114)
(注: 同一基金产品各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定期开放的基金在处于开放状态时可参与
转换,封闭时无法转换, 具体以各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规定为准。
办理本基金与平安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
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公司直销渠道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以销售机构
为准,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
机构。
购状态。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的同一交易账号内进行。
算。
转换确认成功日为起始日进行计算。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
份。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 投资者全额赎回或转换转出时不受上述限制。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 份。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
设下限, 投资者全额赎回或转换转出时不受上述限制。
以上转换费率和原则以各个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
排等原因, 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直销电话: 0755-22627627
直销传真: 0755-23990088
联系人: 郑权
网址: 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
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
流程。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期的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
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
购款项, 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 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
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
定的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
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
况。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
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
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
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基金对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
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 0755-22627627 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平安惠金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
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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