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
及相关补充协议,自 2024 年 8 月 13 日起,招商银行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具体代销基金及业务开通如下表所示:
定投
是否
起点
是否开 是否开 开通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金额
通转换 通定投 费率
(美
优惠
元)
富兰克林国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A 类)
富兰克林国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Y 类)
富兰克林国海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
投资者可到招商银行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
申购金额。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如上表所示,但如招商银行规定
的最低定投申购金额高于以上限额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
的最低数额限制。
除每期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定投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上述基金最新的产品资料概要、
招募说明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本公司《基金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规定为准。
三、费率优惠
活动起始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3 日,结束时间以招商银行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招商银行代销的上述列表
中可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可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招商银行网站公示为准。
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
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概要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份额应绑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结算账户。除另有规定外,Y 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
需来自投资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 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证基金盈利或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基金投资风险和本金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
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
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
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
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
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