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送出日期: 2024 年 08 月 15 日
基金名称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江信洪福
基金主代码 00342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0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
公告依据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08 月 13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截 止 收 益 分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配基准日的 民币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23,146,635.87
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34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第一次分红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
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08 月 16 日
除息日 (场内) 2024 年 08 月 16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08 月 2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日为:2024 年 08
月 16 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 2024 年 08 月 19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者可自 2024 年 08 月 20 日起查询。(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
日:2024 年 08 月 20 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财税字[2002]128 号),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 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4 年 08 月 20 日由注册登记人划往各销售机
构。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jxfund.cn, 400-622-0583。
客户服务电话:
②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相关公告)。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
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