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24 年 8 月 20 日起,本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工商银行新增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通下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产品简称 产品代码
财通资管鑫逸混合 A 004888
财通资管鑫逸混合 C 004889
财通资管鑫锐混合 A 004900
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 C 005681
财通资管鸿睿 12 个月定开债券 A 005684
财通资管鸿睿 12 个月定开债券 C 005685
财通资管瑞享 12 个月定开混合 A 005686
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 A 006360
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 C 006361
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 E 008922
财通资管消费精选混合 C 011020
财通资管瑞享 12 个月定开混合 C 015817
财通资管臻享成长混合 A 016605
财通资管臻享成长混合 C 016606
财通资管医疗保健混合 A 018484
财通资管医疗保健混合 C 018485
财通资管创新成长混合 A 020075
财通资管创新成长混合 C 020076
自 2024 年 8 月 20 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
的转换业务。本次仅开通上述基金与工商银行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其他注册登
记在本公司的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基金
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转换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
转换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金转出、转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基金转换申请转出
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的份额。
常情况下, 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 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
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
权益登记。自 T+2 日起,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
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
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
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三、基金转换费用及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
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金的赎回费总额的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
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各基金的申购费率指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
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外扣法):Max[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
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
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
计入基金财产。
四、其他重要提示:
费率优惠活动, 具体办理规则、程序及折扣费率请遵循其规定。
(www.ctzg.com)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
务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
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五、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及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客服电话: 400-116-7888
网址: www.ctzg.com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