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中证 2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海富通中证 2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现将海富通
中证 2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旗下
海富通中证 2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
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表决于
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
次大会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收到有效表决票的海富通中证 2000 增强策略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22,326,751.00 份)的 53.7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
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 份,占
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经参加投票
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同意通过本次大会议案,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
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费用。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海富通中证 2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
该日起 5 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基金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海富通中证 2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海富通
中证 2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中证
的法律文件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起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将根据上述修订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规定进行披露。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tfund.com)查
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本基金的复牌
本基金已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并将自 2024 年 8 月 28 日 10:30
起复牌。
五、备查文件
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