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29 日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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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
场内简称 沪深 300 增强
基金主代码 1653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5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413,613,105.67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A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
沪深 300 增强 -
内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
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获取高于标的指数的投
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以沪深 300 指数作为基金投资组
合的标的指数,结合深入的宏观面、基本面研究及数量化投资技术,
在指数化投资基础上优化调整投资组合,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
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
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以实现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金资
产的长期增值。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
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
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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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吴曙明 张姗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10-66228888 400-61-95555
负责人
电子邮箱 xinxipilu@ccbfund.cn zhangshan_1027@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010-66228000 400-61-95555
传真 010-66228001 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行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行大厦
邮政编码 100033 518040
法定代表人 生柳荣 缪建民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ccbfund.cn
址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注册登记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据和指标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A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25,449,628.05 -1,913,177.01
本期利润 13,495,478.33 686,578.48
加权平均基金份
额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平均净
值利润率
本期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
报告期末(2024 年 6 月 30 日)
据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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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
期末可供分配基
金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
期末基金份额净
值
报告期末(2024 年 6 月 30 日)
末指标
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增长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低于所列数字。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A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收益率③
率① 准差② ④
过去一个月 -2.18% 0.42% -3.14% 0.46% 0.96% -0.04%
过去三个月 -1.02% 0.66% -2.03% 0.72% 1.01% -0.06%
过去六个月 3.34% 0.85% 0.88% 0.85% 2.46% 0.00%
过去一年 -5.64% 0.83% -9.38% 0.83% 3.74% 0.00%
过去三年 -25.29% 0.97% -32.19% 0.99% 6.90%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①-③ ②-④
值增长 增长率标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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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① 准差② ④
过去一个月 -2.20% 0.42% -3.14% 0.46% 0.94% -0.04%
过去三个月 -1.11% 0.66% -2.03% 0.72% 0.92% -0.06%
过去六个月 3.13% 0.85% 0.88% 0.85% 2.25% 0.00%
过去一年 -6.01% 0.83% -9.38% 0.83% 3.37% 0.00%
过去三年 -26.18% 0.97% -32.19% 0.99% 6.01%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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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无。
§4 管理人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 号文批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9
月 19 日,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安金融服务公司、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合
资设立,注册资本 2 亿元。
公司拥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QDII、保险资金受托等业务资格,总
部设在北京,下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深圳、南京、武汉七家分公司,并分别在上海和香
港设立了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
公司秉持“创新、诚信、专业、稳健、共赢”的核心价值观,恪守“持有人利益重于泰山”的原
则,以“善建财富 相伴成长”为崇高使命,坚持规范运作,致力成为“可信赖的财富管理专家,
资产管理行业的领跑者”
。
公司以持续优秀的管理能力、完善周到的服务,为超过 8000 万境内外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
资产管理解决方案。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管理运作 166 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多
个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规模 1.12 余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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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薛玲女士,数量投资部副总经理,博士。
学研究院农电与配电研究所工程师、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路孚特(中国)科
技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2013 年 4 月
至 2015 年 9 月任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
司研究员、投资经理,2015 年 9 月加入我
公司,历任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基金经
理助理、基金经理、部门总经理助理、部
门副总经理等职务。2016 年 7 月 4 日起任
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5
月 27 日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任建信鑫盛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7 年 9 月 13 日至 2023 年 8 月 29
日任建信量化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9 月 28 日起任深
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数量投资 基金(ETF)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部副总经 年 12 月 20 日起任建信鑫稳回报灵活配置
薛玲 理,本基 - 11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月 29 日
金的基金 12 月 22 日起任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
经理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 5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任建信智享添
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 年 10 月 25 日起任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12 月 13 日至
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0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的基金经理;2022 年 9 月 21 日起任建信
恒生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QDII)的基金经理;2023 年 1 月 5 日至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
年 1 月 29 日起任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24
年 6 月 27 日起任建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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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洪昀先生,数量投资部总经理,博士。
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研究员、规划发展
部产品设计师、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2005
年 8 月加入建信基金,历任研究部研究员、
高级研究员、研究部总监助理、研究部副
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投资管理部执
行总监、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
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0
年 5 月 28 日至 2012 年 5 月 28 日任上证社
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
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 年 9 月 8 日
至 2016 年 7 月 20 日任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及其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 年 3 月 16 日起
任建信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5 年 3 月 25 日起任建信
数量投资
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部 总 经
梁洪 2020 年 5 基金经理,该基金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转型
理,本基 - 21
昀 月7日 为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的基金
(LOF),梁洪昀继续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
经理
理;2015 年 7 月 31 日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任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8 月 6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5 日任建信中证申万有
色金属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8 年 2 月 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6 月 13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任建信创业板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8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8
月 8 日任建信鑫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4 月 19
日起任建信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5 月 16 日起任建信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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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
为了公平对待投资人,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
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制定和修订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异常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防范内幕交易管理办法》、《利益冲突管理办法》等风险管控制度。
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
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
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有 1 次,原因是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
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报告期内,管理人根据量化模型,对基金进行指数增强管理。投资组合的行业配置贴近基准
指数,所持股票适度分散,组合整体在风格上也与基准指数相似性较高。基金收益的波动与业绩
比较基准保持高相关性,在此基础上,力求稳健地积累超额收益。
管理人对超额收益的变化情况进行密切跟踪,并结合具体市场情况对组合的风格和持仓结构
进行必要和适当的调整,以适应市场风格和热点的变化。与往年相比,本基金的换手率在报告期
内保持在适中水平,以期在控制交易成本和通过必要的调仓获取超额收益之间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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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告期内,标的指数进行了成分股的例行调整,管理人据此对投资组合做了相应优化,尽
量保证基金超额收益和跟踪误差的平稳。
在报告期内,基金参与了一级市场申购,并适时进行了兑现,力求进一步增厚投资回报。
管理人将继续保持对量化模型的跟踪和改进,以期在未来继续稳定获取超额收益。
本报告期本基金 A 净值增长率 3.34%,波动率 0.8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0.88%,波动率
率 0.85%。
展望 2024 年下半年中国宏观经济和 A 股市场,综合考虑国内外的经济政治因素,可以看到机
遇和挑战并存的局面。
中国政府将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应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总体上,宏观政策将继续
保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和增进民生福祉。内需将成为经济增
长的重要动力,同时外贸新动能也将加快培育。绿色低碳发展的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
拓展,对高技术产业的重点支持、新能源和基础设施的继续建设,都将对带动整体经济增长起到
促进作用。
尽管经济发展中还面临着一些内外部的挑战,例如房地产市场如何保持平稳发展,债务压力
如何化解,消费潜力如何得到充分释放等等,但我们相信,这些阶段性问题都可以得到妥善的处
理。
对 A 股市场而言,政策的积极支持和经济的稳步增长将为投资者带来信心。特别是在科技创
新、绿色发展和消费升级等领域,政策的持续支持有望引导资本流入,推动相关板块的表现。在
这一过程中,不排除一些扰动因素可能导致市场的短期波动,但从长期来看,随着中国经济结构
的优化和市场机制的完善,A 股市场依旧会稳步发展,并继续表现出活力、充满机遇。
管理人将继续优化和改进量化模型,力争在适当控制跟踪误差的基础上,持续获得相对于业
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
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
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公司设立资产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决定受托资产估值相关事宜,确保受托资产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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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流程和结果公允合理。资产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核算业务的高管、督察长、风险与合规管理
部、投资风险管理部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组成。分管投资、研究业务的公司高管、相关投资管理
部门负责人、相关研究部门负责人作为投资产品价值研究的专业成员出席资产估值委员会会议。
资产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工作,熟悉业内法律
法规的专家型人员。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
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中关于收益分配条款的
规定。
无。
§5 托管人报告
托管人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
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
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
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中期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本年度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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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会计主体: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资 产:
货币资金 6.4.7.1 43,679,414.44 34,059,912.63
结算备付金 2,228,100.44 375,200.90
存出保证金 1,385,979.96 16,867.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404,063,451.03 377,983,208.00
其中:股票投资 404,063,451.03 377,983,208.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债权投资 6.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6.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 - -
应收清算款 - 153,131.5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15,633.87 118,921.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8 - -
资产总计 451,672,579.74 412,707,241.14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81,842.83 150,8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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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管理人报酬 371,188.92 340,675.96
应付托管费 74,237.78 68,135.20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057.94 6,224.74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9 1,453,271.50 3,120,256.45
负债合计 2,091,598.97 3,686,103.06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4.7.10 225,828,959.08 206,751,180.76
其他综合收益 6.4.7.11 - -
未分配利润 6.4.7.12 223,752,021.69 202,269,957.32
净资产合计 449,580,980.77 409,021,138.0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51,672,579.74 412,707,241.14
注: 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06 月 30 日,基金份额总额 413,613,105.67 份,其中建信沪深 300 指数
增强(LOF)A 基金份额总额 382,106,171.24 份,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883 元;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基金份额总额 31,506,934.43 份,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705 元。
会计主体: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年 6 月 30 日
一、营业总收入 17,065,506.40 6,008,584.6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3 70,139.78 70,181.89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4,572,073.15 20,463,183.35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4 -29,561,124.01 15,032,135.06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5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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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8 -281.68 -
股利收益 6.4.7.19 4,989,332.54 5,431,048.2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 -
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失以“-”号填列)
- -
号填列)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2,883,449.59 2,867,213.66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182,056.81 3,141,371.02
会计主体: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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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19,077,778.32 - 21,482,064.37 40,559,842.69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14,182,056.81 14,182,056.81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19,077,778.32 - 7,300,007.56 26,377,785.88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30,139,694.28 - -10,000,574.34 -40,140,268.62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196,910,370.15 - 228,508,367.62 425,418,7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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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998,129.27 - 3,649,323.01 4,647,452.28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3,141,371.02 3,141,371.02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998,129.27 - 507,951.99 1,506,081.26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10,021,933.28 - -8,419,463.89 -18,441,397.17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张军红 张力铮 丁颖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
)是由原建信双利策略主
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根据原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转型日为 2020 年 5 月 7 日,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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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额转换为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转型后,基金的托管人、登记机构、
基金代码不变。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起《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生效,原《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同一日
起失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
金份额。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
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可以互相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
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
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债券回
购、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
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比例不低于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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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
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
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
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
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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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
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
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
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
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
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
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
、债
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
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
、基金份额净值、非
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
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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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活期存款 43,679,414.44
等于:本金 43,675,313.30
加:应计利息 4,101.14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43,679,414.44
第 23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415,074,974.05 - 404,063,451.03 -11,011,523.02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415,074,974.05 - 404,063,451.03 -11,011,523.02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合同/名义 公允价值
备注
金额 资产 负债
利率衍
- - - -
生工具
货币衍
- - - -
生工具
权益衍
生工具
其中:股
指期货
投资
其他衍
- - - -
生工具
合计 11,820,720.00 - - -
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卖) 合约市值 公允价值变动
IF2407 IF2407 2.00 2,062,200.00 -76,620.00
IF2409 IF2409 9.00 9,243,720.00 -438,180.00
合计 -514,800.00
减:可抵销期货 -514,800.00
第 24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暂收款
净额 0.00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第 25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应付赎回费 138.38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1,279,070.00
其中:交易所市场 1,279,070.00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应付指数使用费 50,000.00
预提费用 124,063.12
合计 1,453,271.5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A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370,130,170.88 188,231,597.94
本期申购 26,524,278.39 13,489,052.94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4,548,278.03 -7,398,626.23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382,106,171.24 194,322,024.65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8,519,582.82 18,519,582.82
本期申购 35,728,419.66 35,728,419.6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2,741,068.05 -22,741,068.05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31,506,934.43 31,506,934.43
注:如有相应情况,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及金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及金额。
无。
单位:人民币元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A
第 26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368,268,202.73 -166,701,140.21 201,567,062.52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368,268,202.73 -166,701,140.21 201,567,062.52
本期利润 -25,449,628.05 38,945,106.38 13,495,478.3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25,825,427.99 -11,041,309.20 14,784,118.79
基金赎回款 -14,004,987.79 5,690,652.68 -8,314,335.11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54,639,014.88 -133,106,690.35 221,532,324.53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9,003,613.17 -8,300,718.37 702,894.8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9,003,613.17 -8,300,718.37 702,894.80
本期利润 -1,913,177.01 2,599,755.49 686,578.4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6,380,330.72 -13,863,867.61 2,516,463.11
基金赎回款 -10,295,552.50 8,609,313.27 -1,686,239.23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3,175,214.38 -10,955,517.22 2,219,697.16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62,676.64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7,271.60
其他 191.54
合计 70,139.78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第 27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9,561,124.01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
合计 -29,561,124.01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703,385,094.64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731,220,188.88
减:交易费用 1,726,029.77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9,561,124.01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第 28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无。
无。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股指期货投资收益 -281.68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4,989,332.54
其中:
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
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4,989,332.54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股票投资 42,059,661.87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第 29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权证投资 -
期货投资 -514,800.00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41,544,861.87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基金赎回费收入 22,509.99
基金转换费收入 67.91
合计 22,577.90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审计费用 19,890.78
信息披露费 59,672.34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划款手续费 3,324.41
指数使用费 100,000.00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9,000.00
合计 191,887.53
无。
无。
无。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第 30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基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银行”)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无。
无。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194,607.41 2,194,829.73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1,761,207.43 1,841,444.67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0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当年天数。
单位:人民币元
第 31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38,921.42 438,965.97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方名称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
合计
强(LOF)A 强C
建信基金 - 116.34 116.34
招商银行 - 228.63 228.63
中国建设银行 - 9,698.89 9,698.89
合计 - 10,043.86 10,043.86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方名称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
合计
强(LOF)A 强C
建信基金 - 152.26 152.26
招商银行 - 57.84 57.84
中国建设银行 - 5,281.08 5,281.08
合计 - 5,491.18 5,491.18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底,按月支付给建信基金,再由建信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 类基金份额无销售
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约定年费率/当年天数。
无。
第 32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情况
无。
的情况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活期 43,679,414.44 62,676.64 36,600,582.66 58,229.6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活期利率/银行同业利率/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 数量
成功 流通 期末
证券 券 受限 认购 (单 期末 期末估值
认购 受限 估值 备注
代码 名 期 价格 位: 成本总额 总额
日 类型 单价
称 股)
第 33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安 年3月 未上
电 19 日 市
工
雪
祺
电
气
广
合
科
技
汇
成
真
空
星
宸
科
技
骏 2024 新发
达 13 日 市
宏
鑫
科
技
中
仑
新
材
达 2023
新发
利 年 12
凯 月 22
市
普 日
爱 2024 新发
特 19 日 市
中
瑞
股
份
美 2024 新发
科 6日 市
第 34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技
肯
特
股
份
北
自
科
技
键
邦 1 个月
股 内(含)
份
键
邦
股
份
西
典
新
能
博
隆
技
术
龙
旗
科
技
星 2024 新发
胜 13 日 市
安 2024 新发
内(含)
达 26 日 市
安 2024 新发
达 26 日 市
永
臻
股
份
灿 2024 新发
芯 年4月 未上
第 35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股 2日 市
份
中
创
股
份
成
都
华
微
无。
无。
无。
无。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
理人制定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运用特定的风险量化模型和指标评估风险损失的程
度,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对这些风险进行监督
和检查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本基金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基金管理人通过事前监测、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估,有效管理和
控制上述风险,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风险管理与内控合规委员
会、督察长、风险与合规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并由独立于公司管理
层和其他业务部门的督察长和风险与合规管理部对公司合规风险状况及各部门风险控制措施进行
检查、监督及报告。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第 36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活期存款存放于本基金托管人的帐户,与该机构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
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
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定期存款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
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产品投资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
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
及汇总。按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同业存单的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如无表格,
则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年末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
险。
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体系,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
以及指标监控体系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建立了以流动性风险为核心的压力测试体系,由独立的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压力测试的实施,多维度对投资组合流动性风险进行管控。
无。
第 37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在日常运作中,本基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与比例限制实
施投资管理,确保投资组合资产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保持动态平衡。
在资产端,本基金遵循组合管理、分散投资的基本原则,主要投资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具有良
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持有资产的集中度、高流动性资产比例、流动性受限资
产比例、逆回购分布等指标进行监控,定期开展压力测试,持续对投资组合流动性水平进行监测
与评估。
在负债端,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者申购赎回管理机制,结合市场形势对投资者申购赎回情
况进行分析,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持有人结构。在极端情形下,投资组合面临巨额赎回时,基金管
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审慎利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处理赎回申请,
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事件。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
性金融工具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
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
久期等方法对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43,679,414.44 - - - 43,679,414.44
结算备付金 2,228,100.44 - - - 2,228,100.44
存出保证金 1,385,979.96 - - - 1,385,979.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404,063,451.03 404,063,451.03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应收清算款 - - - - -
债权投资 - - - - -
第 38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315,633.87 315,633.87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47,293,494.84 - - 404,379,084.90 451,672,579.74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应付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181,842.83 181,842.83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371,188.92 371,188.92
应付托管费 - - - 74,237.78 74,237.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1,057.94 11,057.94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 -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润 - - - - -
其他负债 - - - 1,453,271.50 1,453,271.50
负债总计 - - - 2,091,598.97 2,091,598.97
利率敏感度缺口 47,293,494.84 - - 402,287,485.93 449,580,980.77
上年度末
资产
货币资金 34,059,912.63 - - - 34,059,912.63
结算备付金 375,200.90 - - - 375,200.90
存出保证金 16,867.00 - - - 16,867.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377,983,208.00 377,983,208.00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应收清算款 - - - 153,131.56 153,131.56
债权投资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500.00 - - 118,421.05 118,921.05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34,452,480.53 - - 378,254,760.61 412,707,241.14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应付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150,810.71 150,810.71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340,675.96 340,675.96
应付托管费 - - - 68,135.20 68,135.20
第 39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6,224.74 6,224.74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 -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润 - - - - -
其他负债 - - - 3,120,256.45 3,120,256.45
负债总计 - - - 3,686,103.06 3,686,103.06
利率敏感度缺口 34,452,480.53 - - 374,568,657.55 409,021,138.08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
者予以分类。
于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
影响 (上年末:同)。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无重大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
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
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
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及时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资
第 40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404,063,451.03 89.88 377,983,208.00 92.41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动 本期末 (2024 年 6 月 30 日)
分析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
-21,956,978.54 -19,842,834.88
无。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
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
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第一层次 403,840,793.15 377,131,311.28
第二层次 45,611.11 -
第三层次 177,046.77 851,896.72
合计 404,063,451.03 377,983,208.00
第 41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对于公开市场交易的证券、基金等投资,若出现交易不活跃(包括重大事项停牌、境内股
票涨跌停等导致的交易不活跃)和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
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
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本
基金政策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
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股票 404,063,451.03 89.46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586,672.00 0.13
第 42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B 采矿业 27,266,194.00 6.06
C 制造业 179,627,370.26 39.95
电力、热力、燃气
D 及水生产和供应 17,265,019.00 3.84
业
E 建筑业 7,795,936.00 1.73
F 批发和零售业 - -
交通运输、仓储和
G 11,710,168.00 2.60
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
I 12,876,862.00 2.86
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81,299,271.87 18.08
K 房地产业 922,428.00 0.21
租赁和商务服务
L 4,021,416.00 0.89
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
M 1,367,731.00 0.30
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
N - -
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
O - -
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805,992.00 0.18
文化、体育和娱乐
R - -
业
S 综合 - -
合计 345,545,060.13 76.86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9,313,177.01 8.74
电力、热力、燃气
D 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2,505,344.00 0.56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034,370.00 0.23
交通运输、仓储和
G
邮政业 2,600,062.00 0.58
H 住宿和餐饮业 530,838.00 0.12
信息传输、软件和
I
信息技术服务业 3,764,752.07 0.84
第 43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J 金融业 4,380,210.45 0.97
K 房地产业 757,620.00 0.17
租赁和商务服务
L
业 747,176.37 0.17
科学研究和技术
M
服务业 149,454.00 0.03
N 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 1,107,072.00 0.25
O 居民服务、修理和
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575,788.00 0.13
R 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 1,052,527.00 0.23
S 综合 - -
合计 58,518,390.90 13.02
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第 44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第 45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第 46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第 47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第 48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第 49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序号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第 50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注:上述买入金额为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序号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注:上述卖出金额为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15,240,770.0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703,385,094.64
注:上述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为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
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无。
无。
无。
第 51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无。
无。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综合考虑基差成本、流
动性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很小,并
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无。
无。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该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披露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无。
第 52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无。
无。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基 占总
份额级别 户数 占总份
金份额 份额
(户)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
(%)
建信沪深
增 强
(LOF)A
建信沪深
增强 C
合计 111,922 3,695.55 229,297,525.52 55.44 184,315,580.15 44.56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第 53 页 共 59 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2024 年中期报告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
理人所 A
有从业
人员持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46,139.30 0.15
有本基
金
合计 126,458.30 0.03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
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
份额总额)
。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LOF)A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0~10
基金
合计 0~10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
(LOF)A
本开放式基金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0~10
合计 0~1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A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5 月 7 日) 113,430,363.29 -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
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
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 14,548,278.03 22,741,06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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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
- -
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
注:如有相应情况,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及金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及金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发布公告,自 2024 年 3 月 28 日起聘任宫永
媛女士担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首席信息官。上述事项均已按相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会计
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措施 1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4 年 1 月 18 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出具警示函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信息披露不及时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 公司已完成整改
提出整改意见)
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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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券商名称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中信建投 1 51.75 655,581.43 51.08 -
广发证券 2 37.68 487,602.52 37.99 -
中信证券 1 10.57 140,241.24 10.93 -
国泰君安
证券
华源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中航证券 1 - - - - -
中金财富
证券
注:1、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
金字[2007]48 号)的规定及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租用制度》
,基金管理人制定了
提供交易单元的券商的选择标准,具体如下: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能够满足基金运作高度
保密的要求,在最近一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够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
行业、个券等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能够积极、有效地将研究成果及时传递给基金管理人,能
够根据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进行专项研究服务;
(4)佣金费率合理。
监会备案及通知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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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单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
券商名 占当期债券
券 证
称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回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中信建
- - - - - -
投
广发证
- - - - - -
券
中信证
- - - - - -
券
国泰君
- - - - - -
安证券
华源证
- - - - - -
券
银河证
- - - - - -
券
招商证
- - - - - -
券
中航证
- - - - - -
券
中金财
- - - - - -
富证券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关于新增中国中金财富证券为建信旗 指定报刊和/或公司网
下部分基金产品销售机构的公告 站
关于新增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等为
指定报刊和/或公司网
站
告
关于新增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
指定报刊和/或公司网
站
证券投资基金等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指定报刊和/或公司网
金(LOF)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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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单位:份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
份额
类别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序号 持有份额 占比
超过 20%的时 份额 份额 份额
(%)
间区间
机构 1 01 日-2024 年 - - 24.97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份额占比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因集中赎回而引发的基
金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基金管理人将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控机制,持续做好基金
流动性风险的管控工作,审慎评估大额申赎对基金运作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持有人合
法权益。
无。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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