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
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
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起调整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更新
基金托管人信息,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
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0.50%调整为 0.15%,并将基金托
管人的托管费年费率由 0.10%调整为 0.05%。
二、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
本次对基金合同“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
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将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重要提示
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同进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将相应更新,并依照《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
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
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