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08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2024年0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
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重要提示。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安裕泰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34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2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7,805,258.5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安裕泰混合A 长安裕泰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341 00534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7,579,782.35份 20,225,476.15份
本基金主要采用事件驱动策略,积极挖掘并评估可能对上市公
司内在价值产生重要影响的各类事件性投资机会,重点投资于每股
投资目标
内在价值高于市场价格的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
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即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
票投资策略和债券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相对于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股票资产波动较大,风险较大,
但潜在收益相对较高,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着力把握股票市
场的投资机会,优先配置满足股票投资标准的个股,其余资产配置
投资策略
于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在基金管理人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认为股
票市场风险较大、满足投资标准的个股较少或投资组合中的个股已
不适合继续持有时,将降低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或将全部资产投资
于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
同时,本基金将从重点关注大陆和香港股票市场的资金供求、
投资者构成、市场情绪、流动性和不同市场的相对估值等指标,在
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A股和港股通股票的配置比例。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A股和港股通股票均采用事件驱动策略。
特定事件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或一定时间段内二级市场的股
价表现存在较大影响。从事件的性质上看,特定事件可分为宏观事
件、产业或行业事件及上市公司个体相关的微观事件,其中微观事
件包括但不限于与上市公司业绩相关的事件、股权结构相关的事
件、经营管理相关的事件等。从事件的影响看,可分为可能促使上
市公司内在价值发生改变的事件与主要影响二级市场价格变动的
事件。
本基金重点关注可能促使上市公司内在价值发生改变的、与上
市公司本身密切相关的微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推出新产品、剥离
不良业务、兼并或收购优质资产、实施股权激励、引入战略股东、
管理层人员变动等事件。
本基金通过信息收集、公司基本面分析、政策研判及实地调研
等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确定上市公司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特定
事件,分析其对上市公司未来内在价值的可能影响,评估上市公司
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等,结合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价格和证
券市场的总体情况,判断是否有投资机会,精选价值被市场低估的
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对特定事件影响的反应程
度,选择合适的退出时机,较好地控制风险。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利率变动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方向,综
合考虑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税赋特点、信用风险
等因素,精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券进行投资,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
期稳健收益。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债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等因
素的基础上,采用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安全边际
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以及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的
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根据审慎原则,密切跟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
变化和流动性情况,通过对中小企业私募债进行信用评级控制,通
过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比例限制,严格控制风险,并充分
考虑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对基金资产流动性造成的影响,通过信用
研究和流动性管理后,决定投资品种。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市场利率、发行条款、资产池结构及其资产
池所处行业的景气变化和提前偿还率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
相关要素,并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和收益率利
差分析等方法,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
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
定收益。
(五)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以套期保值为
主要目的,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的股票投资组合状况,通过对现货和
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对其估值水平合
理性的评估,并通过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选择合适的投资时机,
采用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还将利
用股指期货作为组合流动性管理工具,降低现货市场流动性不足导
致的冲击成本过高的风险,提高基金的建仓或变现效率。
本基金主要利用国债期货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
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
结合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政策趋势的分析,预测债券市场变动趋
势。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风险收益特
征、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持续跟踪,
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以对冲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为
主要目的。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综合考虑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
价格,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
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采用杠杆交易策略、看跌保护组合策略、保
护组合成本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买入跨式投资等策略达到改善组
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30%+恒
业绩比较基准
生综合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投资港股通股票,因此本基金还
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
资风险。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姓名 李永波 方圆
露负责 联系电话 021-20329700 95559
人 电子邮箱 service@changanfunds.com fangy_20@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688 95559
传真 021-50598018 021-62701216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注册地址
幢371室 银城中路188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 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1
办公地址
号紫竹国际大厦16层 8号
邮政编码 201204 200336
法定代表人 崔晓健 任德奇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
http://www.changanfunds.com
互联网网址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6层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
注册登记机构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际大厦1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长安裕泰混合A 长安裕泰混合C
本期已实现收益 -3,858,656.65 -4,252,634.96
本期利润 2,205,364.81 2,516,060.3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45 0.111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6.24% 6.6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94% 6.86%
报告期末
(2024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529,797.03 -1,826,720.3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870 -0.090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1,107,078.11 35,824,361.4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7695 1.7712
报告期末
(2024年0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76.95% 77.12%
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分的孰低数。
长安裕泰混合A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一个月 6.92% 1.91% -1.91% 0.35% 8.83% 1.56%
过去三个月 2.49% 1.64% 0.65% 0.54% 1.84% 1.10%
过去六个月 6.94% 2.00% 2.07% 0.65% 4.87% 1.35%
过去一年 -29.77% 1.93% -4.99% 0.64% -24.78% 1.29%
过去三年 -45.74% 2.03% -24.15% 0.79% -21.59% 1.2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3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20%
长安裕泰混合C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一个月 6.90% 1.91% -1.91% 0.35% 8.81% 1.56%
过去三个月 2.45% 1.64% 0.65% 0.54% 1.80% 1.10%
过去六个月 6.86% 2.00% 2.07% 0.65% 4.79% 1.35%
过去一年 -29.87% 1.93% -4.99% 0.64% -24.88% 1.29%
过去三年 -45.99% 2.03% -24.15% 0.79% -21.84% 1.2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3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20%
率变动的比较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
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后,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
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超过一年。图示日期为2017年12
月27日至2024年6月30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
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后,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
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超过一年。图示日期为2017年12
月27日至2024年6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5日,公司的股东分别为:长安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景林景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
司、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长安宏观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安鑫富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泓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泓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旺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安鑫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裕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裕
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裕腾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泓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裕隆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悦消费驱动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瑞科技先锋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成长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安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24只证券投资基金。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 证券
姓名 职务 期限 从业 说明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信托投资
公司,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
徐小勇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9年 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曾任银河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权益部负责人,长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等职。现任长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
资总监、基金经理。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存在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
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
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管理人树立价值投资理念,设置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确
保投资、研究、交易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同时,建立健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
交易对手备选库,共享研究成果,在确保投资组合间的信息隔离与保密的情况下,保证
建立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采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公平交
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并经过严格的报告
和审批程序,防范和控制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
见》和《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份进入横盘整理阶段。大盘成长股、大盘价值股、资源股强势,微盘股、小盘股弱势,
科创板跌幅领先。4月到5月市场向上运行,5月下旬开始下跌,一直持续到6月底。行业、
风格分化严重,多数股票下跌,涨跌比大约在1:5。红利股依然强势,资源股振荡,成
长股分化。
上半年我们持续对组合进行调整。在人工智能方向,增加了部分算力品种,新买入
端侧应用的电子股,卖出了部分走弱个股。在消费和医药方向,卖出了医美化妆品、旅
游、小食品,调整了医药股的结构,增加了整车股。在资源股方向,做了一些尝试,最
终降低了持仓比例。总体来看,上半年我们对组合进行了持续优化,鉴于市场波动较大,
投资机会较少,持仓走向集中。
截至报告期末长安裕泰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为1.7695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率为6.9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7%;截至报告期末长安裕泰混合
C基金份额净值为1.7712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86%,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7%。
当前宏观经济主要面临总需求不足的问题。总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在社融分项中
有所体现:一方面居民中长期贷款低迷,这与房地产的下行密切相关,中短期依然看不
到居民中长贷款的向好改变;另一方面企业活期存款占M1比例较大,是M1需求回落的
主要拖累项,这意味着企业投资信心不高,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显著低于整体,
是导致企业融资需求下降的主要原因,这与地产投资大幅下滑同样息息相关,反过来也
说明中短期并没找到能完全替代地产的投资方向。由于M1-M2增速差持续向下,意味着
资金供给过剩,利率仍有下行压力,这也导致人民币汇率持续承压,在预期未扭转的情
况下,人民币汇率的下行也将导致外资的持续流出,在增量资金较少的情况下,外资的
持续流出也给大盘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在此背景下,投资配置将重点偏向现金流好、预期稳定且回报率下降较慢的资产,
此外受益于全球制造业PMI的向上以及国内中游固定资产投资的支撑,也将密切关注全
球定价且供给受限的商品。中期来看,流动性梗阻转变的第一个关键节点仍是M1,首
先应该看到M1的改善,其主要推动力预计将来自利率的下降,随后验证社融、PMI的回
升,再看到CPI、PPI的向上拐点,最终体现为企业利润和ROE的好转,因此后续将依次
验证,若经济复苏节点逐步畅通,将加大对顺周期板块的配置。
显性的稳定现金流资产是当前的稀缺资产,A股一部分资产已经定价充分,港股运
营商及其相关产业链、资源类、互联网等类红利资产仍有空间。除此之外,除市场普遍
认知的公用事业外,部分行业龙头也具备隐性资本开始下降以及分红增加的潜力特征,
主要集中在部分消费板块,如纺服制造、饮料、家电等。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清算登记部按照管理层批准后
的估值政策进行估值。
对于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除固定收益品种外),采用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信息来估值。
对本基金所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
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进行估
值。除了投资总监外,其他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政策的决策。但是对于非活跃投资品种,
基金经理可以提供估值建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本基金无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在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
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
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
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报告期,由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长安裕泰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
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会计主体: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附注号
资 产:
货币资金 6.4.7.1 5,201,151.00 7,285,165.05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61,972,486.80 68,630,165.00
其中:股票投资 61,972,486.80 68,630,165.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
- -
投资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1,018.93 36,845.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5 - -
资产总计 67,204,656.73 75,952,175.94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40,655.15 233,073.75
应付管理人报酬 70,089.08 79,828.81
应付托管费 5,840.74 6,652.40
应付销售服务费 4,418.22 5,329.31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6 52,213.98 145,002.63
负债合计 273,217.17 469,886.90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4.7.7 37,805,258.50 45,578,384.19
未分配利润 6.4.7.8 29,126,181.06 29,903,904.85
净资产合计 66,931,439.56 75,482,289.0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67,204,656.73 75,952,175.94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长安裕泰混合A份额净值1.7695元,基金份额总额
份额合计37,805,258.50份。
会计主体: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24年01月01日至 2023年01月01日至202
一、营业总收入 5,274,997.08 40,885,853.1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9 14,468.72 19,184.30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7,581,170.66 6,747,395.81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0 -8,127,761.51 6,277,085.01
基金投资收益 6.4.7.11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2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
股利收益 6.4.7.16 546,590.85 470,310.80
其他投资收益 - -
以“-”号填列)
- -
号填列)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553,571.95 994,268.9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4,721,425.13 39,891,584.16
会计主体: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45,578,384.19 29,903,904.85 75,482,289.04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45,578,384.19 29,903,904.85 75,482,289.04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7,773,125.69 -777,723.79 -8,550,849.48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21,425.13 4,721,425.13
(二)、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净资产变 -7,773,125.69 -5,499,148.92 -13,272,274.61
动数(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216,127.39 2,826,109.98 7,042,237.37
(三)、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 - -
生的净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37,805,258.50 29,126,181.06 66,931,439.56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66,029,695.83 61,087,655.26 127,117,351.09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66,029,695.83 61,087,655.26 127,117,351.09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10,409,317.00 23,630,928.53 13,221,611.53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891,584.16 39,891,584.16
(二)、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净资产变
-10,409,317.00 -16,260,655.63 -26,669,972.63
动数(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175,767.53 30,963,726.96 54,139,494.49
(三)、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 - -
生的净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55,620,378.83 84,718,583.79 140,338,962.6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孙晔伟 闫世新 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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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7]1981号文)注册,由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发售,基金合同于2017年12月27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23,779,690.1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22日募集,募集期间净认购资金
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合计223,779,690.17份。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700658号验资报告。
根据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
金新增集中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建立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制度,调整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
时点,新增部分重大事项临时公告要求等。根据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本基金在基金合同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等部
分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增加相关风险揭示内容。根据《关于长安
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自2022年8
月25日起本基金转换为证券公司交易、结算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港股通股票、
衍生工具(包括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
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
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股票占基金股票资产的0-5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
规定。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相关规
定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3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以
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
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6.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
地反映了本基金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
情况。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自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
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a)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投资。
本基金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
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基金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
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
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本基金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
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基金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
式决定本基金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
两者兼有。本基金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
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
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
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
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
基金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
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a) 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
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
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b) 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
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
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
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c) 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该部分金融负债)。
(d)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本基金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
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基金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
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
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
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基金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
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
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
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
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
本基金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基金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
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
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
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
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
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
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
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
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
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
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
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
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
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
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
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
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
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
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
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
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
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为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
其初始计量金额的差额确认,处置时产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其持有期间,按票面金额和
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不包括本基金持有的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
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根据《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由于基金费用的
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基
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在符合有
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
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收
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
额直接计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
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基金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
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基金
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
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
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根据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
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
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基
准服务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号《关于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78号《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
税政策的公告》、财税 [2014] 81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
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127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
税收政策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
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
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号文《关
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号文《关
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中投信〔2021〕20号《关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调股票交易印花税率有
关提示的通知》、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3号《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
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3号《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
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4〕81号《关于沪港股票市场
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 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
易印花税的公告》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
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
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
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b)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内地企业
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
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
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
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
(“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
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
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
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
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
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内地个人
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
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
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d)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
税。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对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
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e) 对基金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
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活期存款 3,213,428.04
等于:本金 3,213,008.25
加:应计利息 419.79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1-3个月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1,987,722.96
等于:本金 1,987,479.77
加:应计利息 243.19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5,201,151.0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45,326,139.94 - 61,972,486.80 16,646,346.86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
银行间市场 - - - -
券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45,326,139.94 - 61,972,486.80 16,646,346.86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任何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审计费 12,432.42
预提费用-信息披露费 39,781.56
合计 52,213.98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长安裕泰混合A)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1,758,594.38 21,758,594.38
本期申购 685,924.01 685,924.0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4,864,736.04 -4,864,736.04
本期末 17,579,782.35 17,579,782.35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长安裕泰混合C)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3,819,789.81 23,819,789.81
本期申购 3,530,203.38 3,530,203.3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7,124,517.04 -7,124,517.04
本期末 20,225,476.15 20,225,476.15
此处申购含红利再投资、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长安裕泰混合A)
上年度末 1,938,539.02 12,303,917.09 14,242,456.11
本期期初 1,938,539.02 12,303,917.09 14,242,456.11
本期利润 -3,858,656.65 6,064,021.46 2,205,364.8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42,596.87 487,742.51 445,145.64
基金赎回款 432,917.47 -3,798,588.27 -3,365,670.80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529,797.03 15,057,092.79 13,527,295.76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长安裕泰混合C)
上年度末 2,081,503.58 13,579,945.16 15,661,448.74
本期期初 2,081,503.58 13,579,945.16 15,661,448.74
本期利润 -4,252,634.96 6,768,695.28 2,516,060.3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261,809.03 2,642,773.37 2,380,964.34
基金赎回款 606,220.04 -5,565,808.14 -4,959,588.10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826,720.37 17,425,605.67 15,598,885.3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0,068.61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4,400.11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其他 -
合计 14,468.72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12,905,657.70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20,776,569.69
减:交易费用 256,849.52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8,127,761.51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546,590.85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546,590.85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股票投资 12,832,716.74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权证投资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
值税
合计 12,832,716.74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基金赎回费收入 8,734.52
转换费收入 247.76
合计 8,982.28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审计费用 12,432.42
信息披露费 39,781.56
证券出借违约金 -
汇划手续费 1,173.65
合计 53,387.63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没有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或有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没有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资产负债表
日后事项。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杭州景林景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股票
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权证
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债券
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回购
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 2023年01月01日至20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35,735.92 800,530.29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51,033.35 246,152.30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284,702.57 554,377.99
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2%/当年天数;
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
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
年06月30日 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6,311.28 66,710.82
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
当年天数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长安裕泰混合A 长安裕泰混合C 合计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 447.03 447.0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443.60 443.60
合计 0.00 890.63 890.63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
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长安裕泰混合A 长安裕泰混合C 合计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 732.26 732.2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585.87 585.87
合计 0.00 1,318.13 1,318.13
长安裕泰混合A类不计算基金销售服务费。长安裕泰混合C支付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长安裕泰混合C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
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
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持有本基金。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
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3,213,428.04 10,068.61 10,676,812.31 5,814.16
公司
本基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24年6月30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可与发行人、承销商自主
约定网下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并公开披露。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在持有期内的股票为流动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证券投资基金获配的科创板股
票及创业板股票需要锁定的,锁定期根据相关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证券投资基
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在法规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得转让。证券投资基金对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减持还需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于2024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受上述规定约束的流通
受限证券。
于2024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于2024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因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于2024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因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于2024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 信用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市场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建立了合规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董事会层面)、督察长、法律合规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和相关部门构成
的全方位、多层级的合规风险管理架构。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将风
险管理贯穿日常经营活动的整个过程,渗透到各个业务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建
立了集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风险报告为一体的风险管理机制,
全面、及时识别、分析和评估各类风险,有效防范日常经营和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
的各种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
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
的银行存款存放在交通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
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
证券的10%。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
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
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采用券款对付交割方式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
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
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另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并同时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
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对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交易进行限
制和控制,对缺乏流动性的证券投资比率事先确定最高上限,控制基金的流动性结构;
加强对投资组合变现周期和冲击成本的定量分析,定期揭示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通过分
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本基金所持证券均
可在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除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章节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
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
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申购赎回变动情况,制定现金
头寸预测表,及时采取措施满足流动性需要;分析基金持有人结构,加强与主要持有机
构的沟通,及时揭示可能的赎回需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对固定赎回,并进行适
当报告和披露;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
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本期末,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
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 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
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等,基金组合资产中
的主要标的属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新
规”)中定义的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范围,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的7个
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和测算,保证该基金每日净赎回申请不超
过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新规
中定义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不超过基金的资产净值的15%。本基金根据《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流动性新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开放式基金资金头寸管理的
相关规定,每日保持不低于5%的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报告期内本基
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较强,流动性风险较小。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
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
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等。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
并通过对所持投资品种修正久期等参数的监控进行利率风险管理。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面临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
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5,201,151.00 - - - - - 5,201,151.00
交易性金融资
- - - - - 61,972,486.80 61,972,486.80
产
应收申购款 - - - - - 31,018.93 31,018.93
资产总计 5,201,151.00 - - - - 62,003,505.73 67,204,656.73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140,655.15 140,655.15
应付管理人报
- - - - - 70,089.08 70,089.08
酬
应付托管费 - - - - - 5,840.74 5,840.74
应付销售服务
- - - - - 4,418.22 4,418.22
费
其他负债 - - - - - 52,213.98 52,213.98
负债总计 - - - - - 273,217.17 273,217.17
利率敏感度缺
口
上年度末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7,285,165.05 - - - - - 7,285,165.05
交易性金融资
- - - - - 68,630,165.00 68,630,165.00
产
应收申购款 - - - - - 36,845.89 36,845.89
资产总计 7,285,165.05 - - - - 68,667,010.89 75,952,175.94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233,073.75 233,073.75
应付管理人报
- - - - - 79,828.81 79,828.81
酬
应付托管费 - - - - - 6,652.40 6,652.40
应付销售服务
- - - - - 5,329.31 5,329.31
费
其他负债 - - - - - 145,002.63 145,002.63
负债总计 - - - - - 469,886.90 469,886.90
利率敏感度缺
口
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
孰早者予以分类。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无重大利率风险,因而未进行敏感性分析。银
行存款及结算备付金之浮动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和相关机构的相关政策
浮动。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
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本基金承受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是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
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其他价
格风险,主要受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整体涨跌趋势的影响,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
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
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通过组合估值、行业配置分析等进行市场价格
风险管理。
于2024年06月30日,本基金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占基金 占基金
项目
资产净 资产净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值比例 值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债券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61,972,486.80 92.59 68,630,165.00 90.92
假设 除敏感度分析基准(见注释)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分析
沪深300指数上升5% 5,339,542.09 3,695,335.24
沪深300指数下降5% -5,339,542.09 -3,695,335.24
本基金以沪深300指数作为其他价格波动风险的敏感度分析基准。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
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
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
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第一层次 61,972,486.80 68,630,165.00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
合计 61,972,486.80 68,630,165.00
于本报告期间,本基金无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于2024年6月30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于2024年6月30日,本基金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序号 项目 金额
例(%)
其中:股票 61,972,486.80 92.21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061,600.00 3.08
C 制造业 59,910,886.80 89.5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1,972,486.80 92.59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
序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产净值比
号
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
序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资产净值比
号
例(%)
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
虑相关交易费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
序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资产净值比
号
例(%)
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
虑相关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01,286,174.75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12,905,657.70
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
虑相关交易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外的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
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 户均持有
份额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数 的基金份
级别 占总份 占总份额
(户) 额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比例
长安
裕泰 2,603 6,753.66 1,820,835.83 10.36% 15,758,946.52 89.64%
混合A
长安
裕泰 5,613 3,603.33 0.00 0.00% 20,225,476.15 100.00%
混合C
合计 8,216 4,601.42 1,820,835.83 4.82% 35,984,422.67 95.18%
持有份额总数 占基金总份额比
项目 份额级别
(份) 例
长安裕泰混合A 19,678.75 0.11%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
长安裕泰混合C 42,656.44 0.21%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合计 62,335.19 0.16%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项目 份额级别
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长安裕泰混合A 0~10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 长安裕泰混合C 0~10
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10
长安裕泰混合A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
长安裕泰混合C 0
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长安裕泰混合A 长安裕泰混合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2月27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1,758,594.38 23,819,789.8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685,924.01 3,530,203.3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864,736.04 7,124,517.0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579,782.35 20,225,476.15
总申购份额包含红利再投资、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告》,王娟于2024年4月17日起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王健于2024年4月17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告》,周密于2024年5月15日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佣 备
券商名称 单元 股票成
成交金额 佣金 金总量的 注
数量 交总额
比例
的比例
国信证券 1 - - - - -
光大证券 2 - - - - -
华安证券 2 214,191,832.45 186,646.46 100.00% -
中金公司 2 - - - - -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
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
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券商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席位券商
标准的,由公司研究部提出席位券商的调整意见(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并经公司批
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4季度报告
关于增加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
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离
任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1季度报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任职公告
关于增加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新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
资者更新、完善身份信息的公告
关于旗下基金2024年6月30日基金
告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6层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
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820-9688
公司网址:www.changanfunds.com。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