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31 日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08 月 28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06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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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基金主代码 1604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1,236,556,732.21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A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C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
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股票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
踪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95%×创业板 50 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
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杨牧云 任航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6606006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huaan.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95599
传真 021-68863414 010-68121816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B 楼 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 -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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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1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谷澍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huaan.com.cn
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中心二期 31 - 32 层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注册登记机构
公司 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据和指标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A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39,134,271.58 -7,695,568.81
本期利润 -76,953,483.61 -15,543,349.02
加权平均基金份
-0.0747 -0.0755
额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平均净
-8.15% -8.27%
值利润率
本期基金份额净
-7.95% -8.04%
值增长率
报告期末(2024 年 6 月 30 日)
据和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利
-1,813,636,529.15 -25,739,702.69
润
期末可供分配基
-1.7465 -0.1299
金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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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基金份额净
值
报告期末(2024 年 6 月 30 日)
末指标
基金份额累计净
-41.07% -39.04%
值增长率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A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一个月 -5.84% 1.15% -5.95% 1.16% 0.11% -0.01%
过去三个月 -6.36% 1.38% -7.08% 1.40% 0.72% -0.02%
过去六个月 -7.95% 1.62% -8.63% 1.64% 0.68% -0.02%
过去一年 -22.34% 1.41% -22.58% 1.43% 0.24% -0.02%
过去三年 -51.89% 1.55% -51.22% 1.57% -0.67%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
-41.07% 1.63% -41.10% 1.65% 0.03% -0.02%
起至今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C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一个月 -5.85% 1.15% -5.95% 1.16% 0.10% -0.01%
过去三个月 -6.40% 1.38% -7.08% 1.40% 0.68% -0.02%
过去六个月 -8.04% 1.62% -8.63% 1.64% 0.59%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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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 -22.49% 1.41% -22.58% 1.43% 0.09% -0.02%
过去三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
-39.04% 1.54% -38.67% 1.55% -0.37% -0.01%
起至今
注:本基金 2022 年 02 月 22 日起新增 C 类基金份额。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22 年 02 月 22 日起新增 C 类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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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 号文批准于 1998 年 6 月设立,是
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目前的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香港和
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 MSCI 中国 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
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 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 263 只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 6,651.01 亿元人民币。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硕士研究生,9 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
理。2020 年 11 月至 2023 年 2 月,同时
担任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
基金(由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转型而来)的
基金经理。2021 年 1 月起,同时担任华
刘璇 本基金的 2021 年 1
- 9年 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子 基金经理 月 18 日
经理。2021 年 7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
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8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 CES 半导体芯片行业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7 月,同时担任华安中
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2 年 7 月起,同时担任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华安中证
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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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而来)的基金经理。2021 年 12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
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4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7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申万食品饮
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2 年 9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
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10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 年 3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国证机器人产业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
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
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
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
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
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
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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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
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
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
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
由集中交易部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比例分
配原则进行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交易
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
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
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
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
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
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
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
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
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
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次
数为 0 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二季度 GDP 同比增长 4.7%,较一季度下滑 0.6%。从三大支出看,最终消费支出与净出口对
GDP 的拉动率分别下降 1.7%与 0.2%,资本形成额对 GDP 拉动率提升 1.3%。制造业和基建投资同比
增速相对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对冲房地产投资同比下滑。
上半年市场宽幅震荡,开年权益市场持续下跌,后监管出台的多重措施有效呵护市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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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表现回暖,二季度市场波动较大,红利、科技等主题呈现结构性机会。受新能源、医药等板块
表现影响,上半年创业板 50 指数下跌 9.09%。
投资管理上,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的管理方法跟踪指数,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为 0.8740 元,C 类份额净值为 0.8701 元,本
报告期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9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8.63%,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8.0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8.63%。
展望下半年,外围市场的波动加大,在短期或将对 A 股造成一定扰动,但中期来看,海外主
要经济体货币政策的调整给予国内更广阔的政策空间,随着地方债务和地产风险的有序化解,国
内经济的下行压力有望得到缓解。
市场层面,在“新国九条”的指引下,上市公司质量和市场稳定性有望得到提升,中长期看
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将会吸引更多的长期资金和耐心资本,提升 A 股的整体估值。创业板 50 聚
焦的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等赛道是新质生产力的重点支持方向,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具备较好
的投资价值。
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继续坚持积极将基金回报与指数相拟合的原则,降低跟踪偏离和跟踪
误差,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
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
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
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
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投资官、公司分管运营、专户的领导、指数与量化投资部
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人、投资研究部负责人、基金组合投资部负责
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产品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全球投资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
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
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
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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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
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
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明
本托管人认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
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认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
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会计主体: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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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资 产:
货币资金 6.4.7.1 62,042,313.98 66,091,112.24
结算备付金 136,690.49 83,566.28
存出保证金 52,804.16 57,888.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1,019,951,552.08 1,076,975,961.28
其中:股票投资 1,019,951,552.08 1,076,975,961.2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债权投资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应收清算款 63,270.54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136,318.84 6,997,167.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5 - -
资产总计 1,084,382,950.09 1,150,205,695.55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705,711.97 5,578,084.92
应付管理人报酬 925,397.81 945,163.84
应付托管费 185,079.59 189,032.76
应付销售服务费 29,564.89 29,620.49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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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其他负债 6.4.7.6 527,615.26 671,666.90
负债合计 4,373,369.52 7,413,568.91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4.7.7 2,919,385,812.41 2,840,098,132.77
其他综合收益 - -
未分配利润 6.4.7.8 -1,839,376,231.84 -1,697,306,006.13
净资产合计 1,080,009,580.57 1,142,792,126.6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084,382,950.09 1,150,205,695.55
注: 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06 月 30 日,基金份额总额 1,236,556,732.21 份,其中 A 类基金份额净
值 0.8740 元,基金份额总额 1,038,463,923.85 份;C 类基金份额净值 0.8701 元,基金份额总额
会计主体: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年 6 月 30 日
一、营业总收入 -85,341,942.46 -101,200,828.9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9 243,835.87 277,130.25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
- -
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40,125,338.16 -23,827,712.00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0 -52,489,487.21 -30,668,632.3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1 - -
资产支持证券投
- -
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2 - -
股利收益 6.4.7.13 12,364,149.05 6,840,920.32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 -
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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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以“-”号填 6.4.7.14 -45,666,992.24 -77,955,478.10
列)
- -
“-”号填列)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7,154,890.17 7,956,594.61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
- -
产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92,496,832.63 -109,157,423.53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92,496,832.63 -109,157,423.53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92,496,832.63 -109,157,423.53
会计主体: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2,840,098,132. 1,142,792,126.6
- 1,697,306,006.
资产 77 4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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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2,840,098,132. 1,142,792,126.6
- 1,697,306,006.
资产 77 4
三、本期增减变 -
动额(减少以“-” 79,287,679.64 - -62,782,546.07
号填列) 142,070,225.71
(一)、综合收益
- - -92,496,832.63 -92,496,832.63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79,287,679.64 - -49,573,393.08 29,714,286.56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
购款 367,838,305.38
- 318,264,912.30 -362,183,006.70
回款 680,447,919.00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2,919,385,812. 1,080,009,580.5
- 1,839,376,231.
资产 41 7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2,423,739,814. 1,220,767,190.9
- 1,202,972,623.
资产 18 3
加:会计政策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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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2,423,739,814. 1,220,767,190.9
- 1,202,972,623.
资产 18 3
三、本期增减变 -
动额(减少以“-” 138,987,946.95 - -14,742,160.93
号填列) 153,730,107.88
(一)、综合收益 -
- - -109,157,423.53
总额 109,157,423.53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138,987,946.95 - -44,572,684.35 94,415,262.60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
购款 343,383,642.30
- 298,810,957.95 -440,093,832.35
回款 738,904,790.30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2,562,727,761. 1,206,025,030.0
- 1,356,702,731.
资产 13 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朱学华 朱学华 陈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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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转型而成,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12 号《关于准予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7 月 6 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28,797,653.81 份基金份额。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板 50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根据基金管理人
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创业板 50A 份额和
华安创业板 50B 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折算前华安创业板 50 份额为 542,016,476.30
份,华安创业板 50A 份额为 17,845,975.00 份,华安创业板 50B 份额为 17,845,975.00 份;折算
后华安创业板 50 份额为 577,708,425.30 份,华安创业板 50A 份额为 0.00 份,华安创业板 50B 份
额为 0.00 份。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转型并更名为华安创
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发布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自 2022 年 2 月 22 日
起,在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
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创业板 50 指数的成分股(含存托凭
证)及其备选成分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
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固定收益资产(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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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创业板 50
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
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
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创业板 50 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4 年 06 月 3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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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
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
《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
减半征收;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
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
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
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
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
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
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
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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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 年修
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
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
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第 22 页 共 53 页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
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活期存款 62,042,313.98
等于:本金 62,030,990.18
加:应计利息 11,323.80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62,042,313.98
第 23 页 共 53 页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351,845,335.85 - 1,019,951,552.08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 - - -
场
债券 银行间市 - - - -
场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351,845,335.85 - 1,019,951,552.08 -
无余额。
无余额。
无余额。
无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2,737.94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263,314.27
其中:交易所市场 263,3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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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应付指数使用费 57,503.23
预提审计费 144,387.48
预提信息披露费 59,672.34
合计 527,615.26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A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009,493,818.32 2,645,378,574.45
本期申购 202,735,320.25 531,262,602.1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73,765,214.72 -455,348,172.55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038,463,923.85 2,721,293,004.05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C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94,719,558.32 194,719,558.32
本期申购 228,472,996.49 228,472,996.49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25,099,746.45 -225,099,746.45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98,092,808.36 198,092,808.36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单位:人民币元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602,154,834.70 -84,669,046.54 -1,686,823,881.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1,602,154,834.70 -84,669,046.54 -1,686,823,8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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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本期利润 -39,134,271.58 -37,819,212.03 -76,953,483.6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46,180,845.67 -3,678,318.63 -49,859,164.30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323,442,341.59 -23,680,350.54 -347,122,692.13
基金赎回款 277,261,495.92 20,002,031.91 297,263,527.83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687,469,951.95 -126,166,577.20 -1,813,636,529.15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5,707,999.75 -16,190,124.64 -10,482,124.8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5,707,999.75 -16,190,124.64 -10,482,124.89
本期利润 -7,695,568.81 -7,847,780.21 -15,543,349.0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4,765,492.23 -25,481,105.48 -20,715,613.25
基金赎回款 -4,623,468.47 25,624,852.94 21,001,384.4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845,545.30 -23,894,157.39 -25,739,702.69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41,529.9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707.16
其他 598.79
合计 243,835.87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
-52,489,487.21
入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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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合计 -52,489,487.21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20,665,816.02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72,813,616.14
减:交易费用 341,687.09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52,489,487.21
无。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2,364,149.05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
收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12,364,149.05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股票投资 -45,666,992.24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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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权证投资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45,666,992.24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基金赎回费收入 206,552.07
合计 206,552.07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审计费用 44,387.48
信息披露费 59,672.34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汇划费 3,231.18
指数使用费 112,467.40
其他 22.00
合计 219,780.40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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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公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银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无。
无。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月 30 日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623,366.93 6,199,465.37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
护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3,204,805.26 3,705,346.00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管理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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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月 30 日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124,673.40 1,363,882.27
注:2023 年 7 月 10 日前,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2%的年费率计提;2023 年 7
月 10 日起,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托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联方名称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合计
A C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 37.42 37.42
公司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513.71 13,513.7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 - -
公司
合计 - 13,551.13 13,551.13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联方名称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合计
A C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948.28 8,948.2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 - -
公司
合计 - 8,948.28 8,948.28
注:自 2022 年 2 月 22 日起,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份额。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
第 30 页 共 53 页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C 类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无。
情况
无。
的情况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数量(单 总金额
第 31 页 共 53 页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位:股/
张 )
国泰君安证券 301591 肯特股份 网下申购 2,184 42,435.12
股份有限公司
上年度可比期间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位:股/ 总金额
张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无。
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 数量
成功 流通 期末
证券 券 受限 认购 (单 期末 期末估值总
认购 受限 估值 备注
代码 名 期 价格 位: 成本总额 额
日 类型 单价
称 股)
平 2024
安 年3 新股
电 月 19 限售
(含)
工 日
腾 2024
达 年1 新股
科 月 11 限售
(含)
技 日
雪 2024
祺 年1 新股
电 月4 限售
(含)
气 日
雪 2024 1-6 个 新股
电 月 3 (含) -送
第 32 页 共 53 页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气 日 股
广 2024
合 年3 新股
科 月 26 限售
(含)
技 日
汇 2024
成 年5 新股
真 月 28 限售
(含)
空 日
华 2024
阳 年1 新股
智 月 26 限售
(含)
能 日
星 2024
宸 年3 新股
科 月 20 限售
(含)
技 日
骏 1-6 个
年3 新股
月 13 限售
达 (含)
日
骏 1-6 个
年5 限售
月 22 -送
达 (含)
日 股
宏 2024
鑫 年4 新股
科 月3 限售
(含)
技 日
中 2024
仑 年6 新股
新 月 13 限售
(含)
材 日
中 2024
瑞 年3 新股
股 月 27 限售
(含)
份 日
美 2024
新 年3 新股
科 月6 限售
(含)
技 日
诺 2024 1-6 个
新股
限售
星 月 1 (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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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云 日
诺 2024 新股
瓦 年5 限售
星 月 30 -送
(含)
云 日 股
肯 2024
特 年2 新股
股 月 20 限售
(含)
份 日
无。
无。
无。
无。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
型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
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合
规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与部门风险合规员各负其责的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高效运转、
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贯彻执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
控制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颁布统一的风险定义和风险评估标准;在管理层层
面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
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合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风险管
理各项工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
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
第 34 页 共 53 页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险损失的频度。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
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形成常规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
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
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农业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
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
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
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
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
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
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
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
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
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
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
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
第 35 页 共 53 页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
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6.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
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
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
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
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
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
动性情况良好。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
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
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
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等。
单位:人民币元
第 36 页 共 53 页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本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62,042,313.98 - - - 62,042,313.98
结算备付金 136,690.49 - - - 136,690.49
存出保证金 52,804.16 - - - 52,804.1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019,951,552.08 1,019,951,552.08
应收申购款 12,325.73 - - 2,123,993.11 2,136,318.84
应收清算款 - - - 63,270.54 63,270.54
资产总计 62,244,134.36 - - 1,022,138,815.73 1,084,382,950.09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2,705,711.97 2,705,711.97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925,397.81 925,397.81
应付托管费 - - - 185,079.59 185,079.5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9,564.89 29,564.89
其他负债 - - - 527,615.26 527,615.26
负债总计 - - - 4,373,369.52 4,373,369.52
利率敏感度缺口 62,244,134.36 - - 1,017,765,446.21 1,080,009,580.57
上年度末
资产
货币资金 66,091,112.24 - - - 66,091,112.24
结算备付金 83,566.28 - - - 83,566.28
存出保证金 57,888.15 - - - 57,888.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076,975,961.28 1,076,975,961.28
应收申购款 22,254.34 - - 6,974,913.26 6,997,167.60
资产总计 66,254,821.01 - - 1,083,950,874.54 1,150,205,695.55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5,578,084.92 5,578,084.92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945,163.84 945,163.84
应付托管费 - - - 189,032.76 189,032.7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9,620.49 29,620.49
其他负债 - - - 671,666.90 671,666.90
负债总计 - - - 7,413,568.91 7,413,568.91
利率敏感度缺口 66,254,821.01 - - 1,076,537,305.63 1,142,792,126.64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
行了分类。
于 2024 年 06 月 30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2023 年 12 月 31 日:同),因此市场
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3 年 12 月 31 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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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
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
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
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创业板 50 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
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
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 占基金资产净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比例(%) 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1,019,951,552.08 94.44 1,076,975,961.28 94.24
第 38 页 共 53 页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基金的市场价格风险决定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
假设
除上述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动 本期末(2024 年 6 月 30 日)
分析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
-53,478,880.26 -56,632,086.58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
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第一层次 1,019,615,204.25 1,076,537,759.05
第二层次 - 12,779.88
第三层次 336,347.83 425,422.35
合计 1,019,951,552.08 1,076,975,961.28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对于公开市
场交易的股票、债券等投资,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
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
第 39 页 共 53 页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
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这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7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
(%)
其中:股票 1,019,951,552.08 94.06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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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
A - -
业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818,602,079.05 75.80
电力、热力、燃
D 气及水生产和供 - -
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交通运输、仓储
G - -
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
I 和信息技术服务 68,012,039.46 6.30
业
J 金融业 86,254,055.20 7.99
K 房地产业 - -
租赁和商务服务
L - -
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
M 22,994,982.94 2.13
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
N - -
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
O - -
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3,752,047.60 2.20
文化、体育和娱
R - -
乐业
S 综合 - -
合计 1,019,615,204.25 94.41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
A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36,347.83 0.03
D 电力、热力、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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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交通运输、仓储
G
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
I 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租赁和商务服务
L
业 - -
科学研究和技术
M
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
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36,347.83 0.03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数量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股票名称 公允价值(元)
码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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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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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数量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股票名称 公允价值(元)
码 (股)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序号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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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序号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用。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61,456,199.18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20,665,816.02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
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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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将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
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对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跟
踪效果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和优化,并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等。例如在本基金的建仓期或
发生大额净申购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有效减少基金组合资产配置与跟踪标的之间的差距;在本基
金发生大额净赎回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控制基金较大幅度减仓时可能存在的冲击成本,从而确保
投资组合对指数跟踪的效果。
无。
无。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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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 占基金资产净 流通受限情况说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允价值 值比例(%) 明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基 占总 占总
份额级别 户数
金份额 份额 份额
(户)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比例 比例
(%) (%)
华安创业
板 50 指 103,613 10,022.53 121,244.72 0.01 1,038,342,679.13 99.99
数A
华安创业
板 50 指 14,232 13,918.83 9,178,557.42 4.63 188,914,250.94 95.37
数C
合计 117,845 10,493.08 9,299,802.14 0.75 1,227,256,930.07 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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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两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两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基金管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A 1,243,624.05 0.12
理人所
有从业
人员持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C 560,715.61 0.28
有本基
金
合计 1,804,339.66 0.15
无。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A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 月 1 577,708,425.30 -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
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
购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
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
- -
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
份额总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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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范伊然女士新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无。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
产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券商名称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中信证券 2 58.42 153,820.97 58.42 -
.33
中信建投 3 24.79 65,267.57 24.79 -
长江证券 1 13.88 36,559.19 13.88 -
国投证券 1 7,575,568.5 2.69 7,089.97 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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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 1 616,049.92 0.22 576.57 0.22 -
国泰君安 1 - - - - -
上海证券 1 - - - - -
太平洋证
券
招商证券 4 - - - - -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合规风控能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具备健全的内控
制度;
(2)研究服务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有专门的研究服务团队,能
够针对本基金投资运作管理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能积极为投资业务
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3)交易服务能力较强,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
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1)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尽职调查
由相关部门牵头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及相关内控制度要求,对候选券商开展尽职调
查。
(2)完成候选券商的准入评估
对候选券商的财务状况、经营行为、合规风控能力、交易、研究等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
估,并经公司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后完成券商准入。
(3)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
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4)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
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5)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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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权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券商名 证
券 回购成交总
称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
(%)
中信证
- - - - - -
券
中信建
- - - - - -
投
长江证
- - - - - -
券
国投证
- - - - - -
券
东方证
- - - - - -
券
国泰君
- - - - - -
安
上海证
- - - - - -
券
太平洋
- - - - - -
证券
招商证
- - - - - -
券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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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
理任职的公告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定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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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
金 2023 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告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2024 年第 1 季
度报告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A 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C 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
定媒介
注:前款所涉重大事件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媒介上披露。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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