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瑞合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申购、赎回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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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 南方瑞合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南方瑞合三年定开混合发起(LOF)(场内简称:南方瑞合 LOF)
基金主代码 5010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9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南方瑞合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公告依据 金合同》、《南方瑞合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6 日
注: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个开放期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6 日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
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三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
生效日的每三年的年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
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开放期内,投资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
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
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期内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具体规则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
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的
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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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个开放期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6 日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 开
放期内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由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当
日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
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业务,赎回业务不受影响。届时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 1 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
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
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场内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超过 1,000 元的须为 1 元的整数倍;场
内单笔最低赎回份额的限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
务规则执行,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直销机构最低
申购金额及最低赎回份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另有规定的除外;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的场内和场外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
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0 万 1.5%
M≥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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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
各项费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
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
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购申请不成立。
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
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的场内和场外赎回费率具体如下,但对于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持有一个封
闭期以上的份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其中 1 年指 365 天)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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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 年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于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
持有期长于 30 日(含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 75%归入
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 3 个月(含 3 个月)但小于 6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
赎回费用 5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 6 个月(含 6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
费,赎回费用 25%归入基金财产。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
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
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
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金份额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立。
不得撤销;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
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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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港股通交易系统或港股通资金交
收规则限制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
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
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本基金代销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瑞合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合同》和《南方瑞合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若基金份额的期末净值小于或等于期初净值(本次期初净值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的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为 1.7456),则该封闭期及前一开放期(2021 年 9 月 6 日至 2024 年 9 月 5 日)
内的管理费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全额返还至基金资产,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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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关注。
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
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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