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弘 上 证 5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9 月 5 日
基金名称 天弘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上证 50ETF
基金主代码 5300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9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公告依据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天弘上证 5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天弘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上证 50ETF 天弘”。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4】1052 号
注册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24 年 8 月 12 日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
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有效认购份额 355,029,440.00
募集份额
( 单 位 : 利息结转份额 0.00
份)
合计 355,029,440.00
其中:募 认购的基金份
集期间基 额(单位:份)
金管理人 占基金总份额
运用固有 比例
资金认购
其他需要说明
本基金情 无
的事项
况
其中:募 认购的基金份
集期间基 额(单位:份)
金管理人
的从业人 占基金总份额
员认购本 比例
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 是
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
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为0.00份(含利息折份额)。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
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
客户服务电话(9504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日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
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