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普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09 月 03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09 月 05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普利债券 E 基金代码 02213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06 月 11 日 -
日期(若有)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基金经理 刘涛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3 年 04 月 22 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其他(若有)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注:鹏华普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24 年 09 月 06 日新增 E 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普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
况。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利差分析和对利率曲线变动趋势的判
投资目标 断,提高资金流动性和收益率水平,力争获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的收益。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投资范围 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资
产支持证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参与股票投资,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
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略;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金额(M)/持有期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限(N)
N<7 天 1.5% -
赎回费
注: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2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99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
- 指数编制公司
(若有)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其他费用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相关服务机构
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测算中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
现行合同费率,不含费率优惠,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
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2)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
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
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可能给
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
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故投资者有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本次更新详见 2024 年 09 月 05 日披露的《关于鹏华普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
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