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全球黄金(QDII-FOF)增加东北证券为销售机
构并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北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东北证券为销售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北证券办理诺安全球黄金(QDII-FOF)的申
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
循东北证券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东北证券开通诺安全球黄金(QDII-FOF)的定投业务并参加东北证
券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北证券办理诺安全球黄金(QDII-FOF)的定
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起,投资者通过东北证券办理诺安全球黄金(QDII-FOF)的申购、
定投申购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费率优惠以东北证券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
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申购费),具体以东北证券规定为准。
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东北证券的相关公告。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
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
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以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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