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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亚洲机会股票(QDII)C: 关于旗下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修改份额净值精度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12 15: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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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富兰克林国
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 类
基金份额、修改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修改法律文件的
               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
相关约定,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决定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起,对富
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修改基金份额净值精
度,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基金份额。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
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
  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其中,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457001,C 类基金份额基金
  代码为:021662。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
  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C 类基金份额的
  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1)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赎回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类别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Y<7 天            1.5%   100%
C 类基金份额   7 天≤Y<30 天       0.5%   100%
          Y≥30 天           0      ——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其他
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修改基金份额净值精度的情况
  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
金资产估值”等部分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进行修订,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保留位数从小数点后三位变更为小数点后
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三、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本
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法律文件部分表述进行了修订完善。
  四、重要提示
利影响且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可由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的规定。
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
容进行修订,上述修订内容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起生效。
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文。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网址:www.ft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
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
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
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
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
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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