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臻享
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度第三次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18日
基金名称 安信臻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安信臻享三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6108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
自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本基金进入首个开放期 ,开始办理申
购和赎回等业务。 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进入下一个开
基金运作方式
放期。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
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
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
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
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11-25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信臻享三个
公告依据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安信臻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申购起始日 2024-9-23
赎回起始日 2024-9-23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9-23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9-23
注:安信臻享三个月定开债券(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本次开放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
日,即以上时间段期间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
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
回或转换业务的申请。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在开放期
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
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 ,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
(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
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
明。
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
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
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 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 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用) 申购费率(%)
M<500万 0.03%
M≥500万元 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
金,具体包括: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
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
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养老目标基金及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职
业年金计划、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养老
金客户类型。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
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2)本基金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用) 申购费率(%)
M<500万 0.30%
M≥500万元 0.00元/笔
注: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
售。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
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
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
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全部一同赎回。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赎回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T) 适用赎回费率
T<7个自然日 1.50%
T≥7个自然日 0.00元/笔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
效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的标准收取, 具体收取情况视
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率,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同一笔转换业务中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基金份额,分别按照持有时间收取相应的赎回费用。 基金管理人旗下
基金的原赎回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
金份额尚在锁定持有期内,则该基金不能办理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的差额计算收取, 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出
基金申购费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之差;若转入基金申购费不高于(含等
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为零。
赎回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max[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0]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
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
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
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媒介公告。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 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
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的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
(T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基金转换申请单笔的最低限额为1份。如转出基金份额低于1份将会确认失败,如减
去申请份额后转出基金剩余份额低于1份,剩余部分将会强制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代销机构基金转换单笔的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 、增加转入基
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在规定媒
介公告。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 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招
募说明书更新中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
本基金暂不开通此项业务。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29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安信金融大厦27层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江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网址:www.essencefund.com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销售渠道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并在基金管 理人 网站公示, 投 资者可登 录网站(www.
essencefund.com)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
销活动期间,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并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
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参加其他销售机
构的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投资者在开展对应基金促销活动的机构办理业务的适用该销售机
构的费率,基金管理人可不再另行公告。
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2年11月01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
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上的《安信臻享三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安信臻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相关资料及其更新。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公司网址:www.essencefund.com。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