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平安 5-10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 )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 2024 年 9 月 18 日起新增上海农
商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 2024 年 9 月 1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海农商银行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
户、申购、赎回、 定投、 转换等业务。
是否参加费率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定投业务 转换业务
优惠
平安 5-10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平安 5-10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平安 5-10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类)
注: 上表中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
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
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
金额, 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
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电话: 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客服电话: 400-800-4800
网址: 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
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
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