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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 关于南方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合并结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18 11: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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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南方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合并结果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南方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新能源,新能源 ETF;基金代码:
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以及《关于南方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合并及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的相关规定,
现将基金份额合并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合并结果
   (1)基金份额合并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与 2024 年 9 月 6 日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盘点位
的千分之一基本一致。
   (2)合并比例=(X÷Y)÷(I×1÷1000)
   其中,X 为 2024 年 9 月 6 日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值;Y 为 2024 年 9 月 6 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I 为 2024 年 9 月 6 日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盘
点位。合并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 8 位。
指数收盘点位为 1634.64。根据上述公式,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合并比例为 0.30912005。
   权益登记日(合并当日,即 2024 年 9 月 13 日),本基金合并前,基金份额总额为
   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上述合并比例对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
份额进行了合并,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变更登记。为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合并产生的小数点后基金份额将按照“上进位”的原则进
行取整,即小数点后基金份额均进位为 1 份。进位处理所需资金由本基金管理人弥补,并于
份额合并日计入基金资产。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 2024 年 9 月 18 日起通过其所属销售机构查询合并后其所持
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相关业务安排
  基金份额合并后,自 2024 年 9 月 18 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为 50 万份
基金份额。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风险提示
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
金份额合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合并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
照合并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投资本基金之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
资决策。
折算后,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为 50 万份。投资者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的,申
购将失败;投资者按照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赎回的,赎回将失败,若投资者持有份额小于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可在二级市场卖出。
份额净值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投资者面临被动提前购回的风险。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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