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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庭芳3个月定开债券: 银河庭芳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19 12: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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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庭芳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19日
  基金名称                   银河庭芳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庭芳3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74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3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河庭
  公告依据                   芳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庭芳3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9月23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9月23日
   注:(1)银河庭芳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于2024年9月23日至9月25日期间
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自2024年9月26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封闭期,并于2024年9月26日(含该
日)至2024年12月25日(含该日)暂停申购、赎回。
 (4)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
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
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基
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本基金将于2024年9月23日至9月25日期间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自2024年9月26日起本基金将
进入下一封闭期,并于2024年9月26日(含该日)至2024年12月25日(含该日)暂停申购、赎回。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基金管理人应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如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
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
加而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0万                          0.8%
               M≥1000万                         1000元/笔
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
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0.01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若某投资者托
管的基金份额不足0.01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0.01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
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本基金的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                  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
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并进行公告。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1楼、2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1楼、22楼
 法定代表人:宋卫刚
 公司网站:www.cgf.cn(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徐佳晶、郑夫桦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 56086939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988号2602房(邮编510610)
 电话:(020)88524556
 联系人: 王晓萍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大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网址: www.1234567.com.cn
 (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4)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站:www.leadfund.com.cn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合同》、《银河庭芳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亦可
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联系本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公司网站: www.cgf.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理人有权合理调整开放期时间并予以公告。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
规风险等。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投资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
动性约束。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存在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
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和基金资产净值较低的风险。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
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
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
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
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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