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09 月 19 日
基金名称 蜂巢丰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蜂巢丰启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705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04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
《蜂巢丰启
公告依据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蜂巢丰
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09 月 13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截止收益分配 (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的相关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
指标 28,653,437.71
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本 次 分 红 方 案(单 位: 元/10 份 基 金 份
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09 月 19 日
除息日 2024 年 09 月 19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09 月 23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24 年 9 月 19 日除息后
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直接计入其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金账户,并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4 年 9 月 23 日起
投资者可以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4
年 09 月 23 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1)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
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
现金分红方式。
(2)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
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
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3)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可向办理业务的销售机构咨询,也
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ex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
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