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20日
基金名称 中信建投稳丰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稳丰63个月债
基金主代码 00958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7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公告依据
及《中信建投稳丰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
信建投稳丰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9月13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
民币元)
截 止 收 益 分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
配 基准 日 的 位:人民币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 算的应分 配金额 -
(单位 :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8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24年度第三次分红
注:根据《中信建投稳丰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
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
低数;《中信建投稳丰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无收益分配比例的
限制。
权益登记日 2024年9月23日
除息日 2024年9月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9月24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24年9月23日除息后的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注册登记人将于2024年9月24日对红利再投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 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
金进入申购、赎回开放期间投资者可以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所转投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9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基金管理人将于2024年9月24日将红利款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1)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处于封闭运作期,权益登记日不能提交申购、赎回等申
请。
(2)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以2024年9月23日除息后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修改分红方
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
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以后的修改对本次分红无效。 投资者希望修改分
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4年9月20日15:00之前到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办理分红方式
变更手续。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
负” 原则,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中信建投稳丰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中信建投稳丰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
基金投资收益。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
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6)销售机构及咨询方式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cfund108.com
联系电话:4009-108-108
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相关信息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