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渠道为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通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署的
基金销售协议,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海通证券、兴业证券、长城证券、东
北证券为招商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招商沪深 300ETF”,场
内简称“招商 300”,扩位证券简称“沪深 300ETF 指数”)(基金代码:561930)的场内申
购赎回代办券商并开通在二级市场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
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销售机构 公司网址 客服电话
海通证券 www.htsec.com 95553 或 02195553 或
兴业证券 www.xyzq.com.cn 95562 或 4008095562
长城证券 www.cgws.com 95514 或 4006666888
东北证券 www.nesc.cn 95360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
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
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
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