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
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决定对富
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根据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和本基金实际运作更新对基金合同及《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因增加C类基金份额和本基金实际运作更新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后修改。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2024年9月24日起正式生效。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安排
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原有的基金
份额在增加了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N≥30日 0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C类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以本公司或销售机构公示信息为准。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包括因增加C类基金份额和本基金实际运作更新等对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将据此相应修改,并将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应更新。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法律文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具
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二部分释义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或简称“A类份额”
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或简称“C类份额”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计提销售服务费。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
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自2021年XX月XX日至2021年XX月XX日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
自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8月19日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第四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XXXX年XX月XX日起,变更注册后的《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21年8月20日起,变更注册后的《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 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申
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购、赎回的价格。
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 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与赎回 4、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用。
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公告。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 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
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 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
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
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费率的除外;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者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者在不影响现
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减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减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类别;
五、估值程序
五、估值程序
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
按规定对外公布。
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
一步扩大;
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
(2)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某
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规定予以公布。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规定予以公布。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
人服务。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如下: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H=E×0.40%÷当年天数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
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
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
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额申购的约定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分配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如本基金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减基金份额类别,则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能有所不同;
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
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