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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达稳健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 富安达稳健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21 13: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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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安达稳健配置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安达稳健配置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现将富安达稳
健配置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
票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23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 17:00 止(
                                               (投票
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24
年 8 月 22 日。2024 年 9 月 19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
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
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
共计 83,124,503.26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52,040,882.31
份的 54.6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安达稳健配置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富安达稳健配置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并由参加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
为:83,124,503.26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
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
          (
安达稳健配置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富安达稳健配
置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从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
师费 2 万元,公证费 1 万元,合计为 3 万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
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对《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
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原文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
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订为:
  “(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2)对《基金合同》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中“五、公
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中“(
           ())时时报告”的有关条款进行除并并修
改后续序号:
  除并:
    “24、连续 30 个工作日、40 个工作日及 45 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
形的;
  ”。
  (3)对《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
金财产的清算”中“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有关条款进行除
并并修改后续序号:
  除并:
    “3、本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即 2024 年 9 月 19
日起,基金合同的本次修订生效。
 四、备查文件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安达稳健配置 6 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   证    书
                       (2024)沪东证经字第7734号
  申请人: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9楼。
  法定代表人: 王胜。
  委托代理人: 浦凡。
  公证事项: 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安达稳健配置6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9月12日向本处提
出申请, 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富安达稳健配置6个月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
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富安达稳健配
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申请人依法于2024年8月16日在有
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公告;于2024年8月19日、8月20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 一 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太会
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富安达稳健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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