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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发起A,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发起C: 关于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21 13: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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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代码:013371,C 类基
金代码:013372)《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
后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9 月 28 日。若截至 2024 年 9 月 28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
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终止的情形(即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管理人
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
基金转换为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照常办理,请参见本公司在规定媒
介发布的《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
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msjyfund.com.cn 或拨打本基金管
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
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情况投资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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