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9 月 23 日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泰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通利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948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2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景顺长城景泰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公告依据
基金基金合同》 、
《景顺长城景泰通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9 月 19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第三次分红
景顺长城景泰通利纯 景顺长 城景泰通利 纯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债债券 A 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9489 01949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
净值(单位:元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 级 100,335,531.21 13,897.72
分配利润(单位:元 )
基金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 -
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
额)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24 日
除息日 2024 年 9 月 24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9 月 2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确定日:2024 年 9 月 24 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
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计入其基金账
户,2024 年 9 月 26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
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 2024 年 9 月 24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
准。请投资者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官网查询确认分红方式
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 2024 年 9 月 23 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
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
方式。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发布的《景顺长
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基金的投资收益。
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