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中债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金鹰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4年12月17日。
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人利益,根据本基金的实际募集情况和市场情况以及《金鹰中债0-3年政策性
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和《金鹰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
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
止日由原定的2024年12月17日提前至2024年9月23日, 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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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135-8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中国证监会对基
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 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
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
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
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
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货币市场基金、ETF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情形除
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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