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公告 - 正文

东方享誉30天滚动持有债券A,东方享誉30天滚动持有债券C: 关于增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东方享誉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27 13:43:0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关于增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东方享誉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协商一致,自2024年9月30日起,新增中国
民生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东方享誉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
(仅限前端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开户、申购、赎回、定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
                                      (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东方享誉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A:020946
               金           C:020947
     备注:
份基金份额,设定3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
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
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
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30天(即第一个运作
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
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60天
(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
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
期。
     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
外)。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
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募集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
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
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和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二、重要提示
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常的申购费率相同。
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
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
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
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
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民生银行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