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停牌股票估值调整
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17]13 号),以及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对停牌股
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
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国泰君安” 601211)采用“指数收益法”
(股票代码: 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当日收盘价能
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
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