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中债-0-3 年 AA+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
加 D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鹏华中债-0-3 年 AA+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中债-0-3 年 AA+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起对本基金增加 D 类基金份
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按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鹏华
中债-0-3 年 AA+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D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和基金托管费率。D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新增 D 类基金份额适用以下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元) 申购费率
M<100 万 0.6%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 D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
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适用的申购费率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新增 D 类基金份额适用以下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天 1.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 D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与原有的
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一致。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
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 D 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
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鹏华中债-0-3 年 AA+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本次本基金增设 D 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
作情况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下一
个工作日(即 2024 年 10 月 14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相应更新《鹏华中债-0-3 年 AA+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
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 D 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根据本基金
实际运作情况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
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
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
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鹏华中债-0-3 年 AA+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
协议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第一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
部分 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
前言 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 54、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 54、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分设三类基金份额:
部分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
释义 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基
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 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
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
数
补充如下表述并相应调整序号:
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类别
第三 九、基金份额类别 九、基金份额类别
部分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收取
基金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 方式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的基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
本情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
况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
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码。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 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 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 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额总数。 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D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
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
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
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
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
别基金份额总数。
第六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部分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
基金 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份额 行计算;
的申
购与
赎回
第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部分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
基金 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
份额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
的申 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
购与 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
赎回 延迟计算或公告。
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 类基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
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
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 C 类
费。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 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
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 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 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费用分别由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
用。 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 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 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
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 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
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 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六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部分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基金 (3)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当日存在单个基金 (3)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当日存在单个基
份额 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
的申 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的情形下,基 以上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的情形
购与 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其他赎回申 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其他
赎回 请人(“小额赎回申请人”)和大额赎回申请人 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人”)和大额赎回
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办理, “(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
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 约定方式办理,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
超过 10%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当日未予确认 大额赎回申请人超过 10%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
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 认。对当日未予确认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
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
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 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
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获受理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请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基金份额持有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
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金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
当事 会中心 43 层 会中心 43 层
人及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权利 设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22 日 设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22 日
义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1998]31 号文 理委员会[1998]31 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 亿元 注册资本:1.5 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第十 五、估值程序 五、估值程序
四部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分 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 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
基金 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基金 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资产 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 5 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
估值 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第十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四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
分 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 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基金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资产 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估值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
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 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
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
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 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 备案。
的,从其规定处理。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处理。
第十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部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分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基金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 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费用 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
与税 H=E×0.10%÷当年天数 方法如下:
收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H=E×0.10%÷当年天数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六部 3、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收取费 3、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
分 用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 额之间由于收取费用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
基金 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
的收 享有同等分配权;
益与
分配
第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分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
基金 之零点五;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的信
息披
露
托管协议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一、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
协议 会中心 43 层 会中心 43 层
当事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人 际商会中心 43 层 际商会中心 43 层
邮政编码:518048 邮政编码:518048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成立时间:1998 年 12 月 22 日 成立时间:1998 年 12 月 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 亿元 注册资本:1.5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
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八、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
基金 程序 及程序
资产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
计算 的价值。 后的价值。
和会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
计核 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各类 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
算 基金份额净值均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数量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精确到 0.0001
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
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其规定。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
金份额净值。
八、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
资产 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 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净值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计算 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和会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错误。
计核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算 4、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4、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
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 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
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
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 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 备案。
的,从其规定处理。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处理。
九、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收益 3、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收取费 3、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
分配 用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 之间由于收取费用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
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配权;
十 (三)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三)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一、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基金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 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费用 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
H=E×0.10%÷当年天数 方法如下: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H=E×0.10%÷当年天数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