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且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锋睿优选混合
基金代码:01826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12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锋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现前述情形的,则直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本基金已经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
金合同。
三、终止《基金合同》的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
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财产清
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
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终止《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提前赎回其持有的基
金份额。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但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或可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
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或暂
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
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五、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自 2024 年 10 月 12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终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
务且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
售服务费。
六、基金财产清算
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
清算。
管人、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
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
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
低期限。
七、其他
资者予以关注。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
职责。
拨打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咨询相关情况。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