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和鑫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245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8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民生加银和
公告依据
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1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1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1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18 日
本基金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成立,
注: 后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变更注册,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基金合同于
中国证监会备案,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本公司修订基金合同,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 个月的期间。本基
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
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2 个工作
日,最长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
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
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顺延, 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第二十一个封闭期为自 2024 年 7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止。本基金第二十
一次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 20 个工
作日的期间,即 2024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本基金在上述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
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6 日止,为本基金第二十二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
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
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可达到或者超过 50%,
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
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
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
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比例配售和红利再投资不受此最低申购金额规定限制;投
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但不得低于 1 元的最低限额规定。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
的需要,
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账户,包
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
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
账户范围,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投资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账户,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
可享受申购费率 1 折优惠。
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
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费率规定执行,
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单次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08%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非养老金客户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单次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
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申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申购费率按照申购申
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本基金参加各销售机构发起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费率优惠方案以销售机构的
安排为准,
请关注销售机构公告或询问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
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
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的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每笔最低赎回份额均为 1 份,本基
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
但不得低于 1 份的最低限额规定。
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具体见下表: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少于 7 日的份额 1.5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超过 7 日的份额 0
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开放期赎回的份额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
费后的余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开通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事宜以
销售机构的安排为准,请关注销售机构公告或询问销售机构。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
基金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转换业务规则请参照
本公司官网中发布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地址:
www.msjyfund.com.cn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财咨道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
上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相关规定,选择其
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
文件及资料。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2 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如封闭期结束后
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
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
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2024 年 11 月 14 日 15:00 以后
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
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
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www.msjyfund.com.cn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可达到或者超过 50%,
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
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
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投资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
配的产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