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慧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调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永赢慧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永赢慧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为更好
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
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10 月 16 日起,对永
赢慧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
理费率进行调整,基金管理费率由 0.60%/年调整为 0.20%/年,并相应修改《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章节 修改前表述 修改后表述
第 十 五 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分 基 金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
费 用 与 税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 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
收 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 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
二 、 基 金 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所持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
费 用 计 提 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方 法 、 计 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 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
提 标 准 和 部分的 0.60%年费率计提。基金 剩余部分的 0.20%年费率计提。
支付方式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 理费
基金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 扣除基金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 E 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
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
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 则 E 取 0。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 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
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
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 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 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期顺延。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
期顺延。
《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招募说明书》“第十四
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对应《基金合同》正文修订内容进行修改。
二、重要提示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涉及原有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司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本次修改涉及内容进行更新,并披露本基金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查询
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咨询相关事宜。
《基金合同》约定。上述修订自 2024 年 10 月 16 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
谨慎决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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