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17 日
基金名称 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4004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2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和《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第三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安纯债债券 A 华安纯债债券 C 华安纯债债券 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40040 040041 022128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1.0745 1.0731 1.0746
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34,483,449.40 8,977,968.17 19,483.07
日下属分 金可供分配利润
级基金的 (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 17,241,724.70 4,488,984.09 9,741.54
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元)
本 次 下属 分级 基 金分 红方 案 0.1200 0.1100 0.1200
(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10 月 21 日
除息日 2024 年 10 月 2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10 月 2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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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再投资基金份额,不足 0.01 份基金份额的,四舍
五入;
或托管转出尚未转入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
按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
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
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 2024 年 10 月 18 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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