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中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国泰
中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现将国泰中证 20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4 年 9 月
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4 年 9 月 3 日)登记在册的国泰中证 20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可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
决。经统计,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
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
泰中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国泰中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
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
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3,366,188.00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
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作管理办法》和《国泰中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
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公证费及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议案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表决通过, 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
泰中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同意依《关于国泰中证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实施本次会议议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改
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 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对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根据本次会议议案及《关于国泰中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
同的说明》,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内容
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国泰中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泰中
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 2024 年 10 月 17 日起正式生效。基金管
理人将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并依照《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备查文件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中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公告》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中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中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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