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邦港股通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德邦港股通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德邦港股通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德邦港股通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德邦港股通成长精选混合
A 类:
基金代码: 013897;
C 类: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
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本基金已连续 35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若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则可能触发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特此
提示投资者注意。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
险,
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821-7788),
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
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
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